西藏河湖治理成效显著 生态屏障建设迈上新台阶

问题——高原河湖生态脆弱,治理管护任务重。

西藏河湖分布广、海拔高、生态承载力有限,部分河谷坡面曾存在裸岩裸地、植被覆盖不足等问题;城镇化进程中,个别渠道曾出现污水直排口、局部水体连通不畅等短板;同时,岸线开发利用、涉河建设、采砂等活动若缺乏刚性约束,容易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水生态安全造成影响。

如何在保护优先前提下实现系统治理、长效管护,是摆在高原水生态保护面前的现实课题。

原因——以制度牵引和系统工程破解“分段治理、末端治理”。

实践表明,河湖治理难在跨部门协同、难在责任落地、难在长期坚持。

西藏将河湖长制作为统筹平台,构建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形成从自治区到基层的责任链条与执行体系。

与此同时,通过城市水系修复、污水集中处理、流域生态修复、岸线管控与执法联动等“组合拳”,把治理环节从单点整治延伸到水系连通、源头减排、过程监管、生态修复全链条,推动水环境改善从“治标”向“治本”拓展。

影响——河畅水清岸绿成常态,生态红利更可感。

林芝雅尼河谷面山生态修复工程带动坡面复绿,桃树、云杉、光核桃等树种扎根成林,尼洋河两岸生态廊道日益清朗。

2024年12月,尼洋河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折射出群众守山护水的内生动力与治理成效的外部认可。

城市治理方面,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修复及生态治理项目通过消除污水直排口、疏通死水河道、联通城市水系,改善布达拉宫周边等重要水体环境,带动拉鲁湿地周边生态修复,提升中心城区地下水水位与水质,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与城市品质。

监测数据层面,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体现出治理的系统性和稳定性。

防洪与安全方面,通过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江河堤防达标率提升至89%,河道行洪能力增强,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发展空间提供支撑。

对策——以“管住岸线、治好污水、严控扰河、共治共享”夯实长效基础。

一是完善体系,压实责任。

西藏全面建立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河长,省级领导担任自治区级河湖长,全区1.47万名河湖长、5.67万名水生态保护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并通过巡河履职、考核激励等制度安排,把“有人管”转化为“管得好”。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和岸线管控。

“十四五”以来,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受理审批许可,对严重影响行洪、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生态安全的项目坚决不予许可,同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已批项目落实防汛度汛方案与防护措施。

三是突出源头治理与设施支撑。

以污水处理厂为代表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持续发挥作用,林芝市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1.4万立方米,经分离、沉淀、过滤、消毒等工序后达标排放入河,为水质稳定提供关键保障。

四是提升执法与协作效能。

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清四乱”常态化,运用遥感监测与图斑核查提高发现问题效率;推进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依法查处非法采砂等行为,形成“制度约束+技术支撑+执法震慑”的闭环管理。

前景——从“阶段性整治”走向“长期性改善”,治理将更注重系统性和韧性。

面向下一步工作,随着遥感监测、在线水质监测等手段更广泛应用,河湖治理将更加精细化、数字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不断深化,有利于提升流域协同治理能力;在气候变化背景下,高原水资源时空分布波动加大,对防洪调度、生态补水、岸线保护提出更高要求,需持续推进河湖治理与生态保护相协同、与城乡发展相匹配。

2025年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白色垃圾清理、遥感监测和警示宣传等举措,释放出从严管护、久久为功的政策信号。

河湖长制从制度创新到实践成效的转变,体现了西藏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协作机制,西藏正在将河湖管理保护从"有名有责"的形式层面推进到"有能有效"的实质层面。

展望未来,随着河湖长制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河道治理工程的持续推进,西藏的河湖生态环境将更加健康,美丽河湖建设将为建设美丽西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