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烟花爆竹处置引关注 专家提醒非法储存危害大需专业处理

问题:节后“剩余烟花爆竹”正在成为新的安全隐患。节日燃放高峰过后,一些家庭、临时经销点和个别场所仍存有鞭炮、礼花弹等产品:有人打算长期存放,有人准备自行拆解销毁,也有在集中堆放、转运过程中操作不当的情况。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一旦管理失控,风险可能从“个人行为”迅速演变为公共安全事件。 原因:一是安全认知不足,把剩余产品当作普通物品随意存放,忽视受潮、老化、摩擦、撞击等诱因;二是处置方式不当,有人私自焚烧、敲击拆解,或在狭小空间搬运堆叠,意外触发概率明显上升;三是储存条件不合规,住宅地下室、车库等通风差、人员密集区域并非合格储存场所,一旦出事,逃生与救援空间受限;四是对法规和标准了解不够,对“不得非法储存、运输、处置”的底线认识不足,也容易忽略烟花爆竹存在保质期,过期后稳定性下降,风险随时间累积。 影响:近期案例已敲响警钟。2025年11月,安徽亳州在排查中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场所,随后第三方公司集中销毁原材料时产生声响、烟雾及冲击波,导致周边少量房屋窗玻璃等物品受损,4人轻微擦伤。2025年12月,山东济南章丘一地下车库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调查显示嫌疑人将大量礼花弹、白皮爆竹等存放于车库,搬运时操作不当引发事故。两起事件分别暴露出“处置不规范”和“非法储存叠加不当操作”的典型风险:一旦发生爆燃,伤亡往往集中、损失扩散快,并可能引发次生火灾和公共秩序风险。 对策:依法依规处置,是降低风险的关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明确,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可依法给予拘留等处罚。业内人士提醒,群众不要自行用焚烧、敲击、拆解等方式“处理”剩余烟花爆竹,更不要在车库、地下室、楼道等公共空间堆放。 针对节后家庭少量剩余产品,可在远离火源、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采取浇水浸湿等方式使其失效,避免再次燃放带来的不确定性;也可就近上交属地公安派出所,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置。若剩余数量较多,或包含威力较大的礼花弹等产品,应妥善暂存、减少搬动,并尽快联系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力量组织转运、销毁或处置。对零售、批发等经营主体,门店未售完产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转入规范仓储点集中存储;临时经销单位应将未销售产品及时退回原批发点,避免撤场后遗留隐患。 同时,要重视产品质量与期限管理。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明确,在正常运输、储存条件下,烟花爆竹保质期一般为三年(含铁砂产品保质期一年),并要求在专用危险品仓库按规定存放。节后剩余产品如已受潮、破损,或接近、超过保质期,不宜再燃放,应通过规定渠道处置。有关部门也应结合节后特点,持续开展风险提示、隐患排查和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少存放、快处置、交专业”的共识。 前景:把管理从“节日燃放”延伸到“节后存量治理”,是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的必要一环。随着公众安全意识增强、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完善,节后剩余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空间有望继续压缩。下一步,可在重点社区、城乡接合部和临时销售点周边加强回收指引与便民交投渠道,推动经营端落实退回、清仓与规范仓储;在治理层面,以案例警示带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和运输行为,形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规范”的闭环。

烟花爆竹寄托着传统文化与节日祝福,但其危险属性不容忽视。近期事故表明,隐患往往源于侥幸心理和随意处置。春节后的剩余烟花爆竹看似小事,实则关乎生命安全。每位市民都应认识到,规范处置不仅是个人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尊重。把烟花爆竹处置纳入规范轨道,才能守住安全底线,让节日的欢乐不被隐患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