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天这么干,正常人受得了吗?

我跟你说啊,湖北十堰的陈先生最近可伤心透顶了。他有个侄子叫陈志坤,大年三十前一天死在南京打工的宿舍里,年纪轻轻才30岁出头呢。事情得从2月6日说起,他进了南京泊琛企业管理公司当临时工,被派去做货物分拣。刚开始没太在意,家里就只叮嘱他注意身体。可谁能想到呢?到了2月15日,也就是腊月二十八这天,家里接到派出所电话,说人没了。 警方也说不是打架斗殴或者自杀什么的,就是正常死亡。可咱们看这打卡记录,时间长的吓人!从2月6日开始,工作时间几乎都超过了11个小时。2月10日18:18下班、2月11日19:07下班、2月12日19:08下班……连续几天这么干,正常人受得了吗?家里人一看就觉得是累垮的。 现在劳务公司那边就说员工是临时的兼职工人,入职后休息了几天,累计出勤只有4天半。他们说每天只工作8小时,根本不存在超长加班这种事。更离谱的是,公司的朱先生表示出事前一天人就已经辞职了,那时候既不在上班时间也不在工作地点。可是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还给他发拜年信息呢?家属对劳务公司只愿意赔2万元感到特别气愤。 本来以为用工单位要担责任结果全推给劳务公司了。现在劳务公司那边也只给人道主义赔偿2万元,连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都不肯拿出来看。家里人现在真是两头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陈先生真的是气坏了啊!怎么能让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呢?这事儿必须得有个说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