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各地各部门陆续启动意见征求工作,这本是开门纳谏、集思广益的重要举措,旨在让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然而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反而沦为了"走过场"的形式。 问题表现多样且普遍。有的部门设置了意见反馈渠道,却让邮件长期处于"收件人未读"状态,形同虚设;有的采取"过滤式"征求,只在"自己人"范围内进行,在封闭小圈子内完成所谓"意见统一",实质上是自我欺骗;有的则是"甩锅式"征求,表面上问计于民,实则是为决策失误预留推卸责任的借口;还有的部门赶工期,周五发通知、周六就要反馈,根本不给群众充分的思考和表达时间。这些现象背后,反映出一些部门对意见征求工作的本质认识不足。 从根本上看,这种"走过场"现象源于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祟。一些部门和单位将意见征求视为必须完成的行政程序,而非真正汲取民智的途径。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按时完成任务、是否留下"已征求意见"的记录,而非意见本身的质量和采纳的实际效果。这种心态导致意见征求工作流于形式,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 这种现象的危害不容小觑。意见征求制度的初衷是通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智慧与诉求,使最终出台的文件更加科学合理、更易操作、更便落地。当此制度被虚化,不仅无助于科学决策,反而会寒了民心,伤害基层治理的公信力。长此以往,群众对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会逐步消退,民主参与的渠道也会逐渐堵塞,这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种损害。 要根治意见征求中的"征而不用、问而不理"顽疾,必须在"真"字上较真儿。首先要强化制度刚性,明确意见征求的程序、时限、反馈机制等具体要求,让意见征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其次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将其纳入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校准履职靶心,确保"真求意见、求真意见"。 在"实"字上用力同样重要。应将意见征集、采纳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让群众了解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如何被采纳、为什么没有被采纳。这样既能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也能倒逼征集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把意见征求当"走过场"的敷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力的制约和警示。 此外,还需要在思想认识上进行深层次的转变。各级领导干部要拿出"闻过则喜"的胸襟、"知过不讳"的态度和"改过不惮"的执行力,认真倾听、对待每一份声音,无论是赞同还是批评,都要视为改进工作的宝贵资源。只有这样,意见征求工作才能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优化治理的生动实践。
征求意见不是终点而是起点。从"纸面回应"到"落地见效"的过程,体现着为民服务的诚意。只有破除形式主义,让民意真正得到重视和落实,才能筑牢干群关系,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