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那件事,李俊峰因为吸毒被抓到了,虽说他当时还不满十八岁,最终没被严惩,但这也暴露出他骨子里的暴力和冲动。到了2020年,命案发生后仅仅一天时间,他就被警察给逮住了,最开始警方是以故意伤害罪把他给抓起来的。故意伤害罪说白了就是故意弄伤别人身子,刑法里可是说得很明白,要是弄出人命或者手段特别狠,判个十年以上甚至死刑都不稀奇。不过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心里想的什么,只要没想着弄死人家,哪怕最后出了人命也多半算过失。但李俊峰这时候已经清楚自己拿刀扎下去是会把人弄死的,他还是扎了,最后把张某某给扎没了。所以他这行为怎么看都该算是故意杀人。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审判得很重,直接给李俊峰定了个故意杀人罪,判了死刑,连缓刑期里原来定的故意伤害罪那点事都合并算了进去。李俊峰肯定不服气嘛,说自己就是故意伤害的,还觉得自己是自首的该轻判点。他那律师更夸张,说他有遗传性醉酒精神分裂症想给减刑。可关键是他到底有没有病得走法定程序鉴定才行,光嘴说不行。山西高级人民法院后来在二审的时候觉得这事定了性就是故意杀人,况且是在缓刑期又犯新罪了,说明他心里坏得很也危险得很。法院看出来了他就因为搭讪被拒一下就想用刀杀人的心态特别冲也特别危险,根本没法从轻发落。所以二审法院最后还是维持原判,他还是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