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建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从法治、准入、金融三维度优化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传递出清晰信号:更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是稳增长、促创新、扩就业的重要抓手。

全国政协委员王均金代表全国工商联在大会发言中,从法治环境、市场准入和金融赋能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强调以制度供给和政策协同推动民间资本“敢投、愿投、能投”。

问题:民间投资活力仍需进一步释放 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主体预期与信心的直接体现。

当前我国经济处在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但部分领域仍存在准入隐性壁垒、要素获取不均衡、投资回报预期不稳等情况,一些企业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长期布局上更趋审慎。

如何以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与更有效的政策工具带动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课题。

原因:制度摩擦与要素约束影响投资预期 综合看,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的因素具有多维度特点。

一是法治保障与规则透明度仍需持续提升,产权保护、合同执行、信用约束、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的制度供给和落地效能,直接关系企业“投不投、投多久”。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存在显性或隐性门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虽已建立,但在地方执行、审批流程、标准衔接、应用场景开放等方面仍可能出现“玻璃门”“旋转门”。

三是融资结构与金融服务适配性有待增强,部分民营企业在中长期资金供给、增信支持、风险分担和项目资本金安排方面仍面临压力,资金成本与期限错配影响投资扩张。

影响:关乎稳增长、调结构与培育新动能 民间投资的活跃度不仅关系当期有效需求,也影响中长期产业竞争力。

一方面,民营企业在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领域具有灵活机制与市场敏感度,投资活跃有助于扩大有效供给、带动就业与收入增长。

另一方面,引导民间资本更多进入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有利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

若投资预期不足,容易导致项目储备和技术迭代节奏放缓,影响经济内生动力积累。

对策:法治、准入、金融协同发力形成政策合力 围绕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动力与活力,王均金提出三方面建议。

第一,以更优化的法治环境消除后顾之忧。

建议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安排,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通过稳定规则预期、强化权利救济与违规惩戒,提升企业对长期投入的安全感与确定性,推动投资决策从“短期谨慎”转向“长期可持续”。

第二,以更大范围的平等准入拓展投资空间。

建议坚决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在金融服务、科创平台、应用场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

重点在于把“准入”从纸面落实到项目层面、场景层面和规则层面,通过标准公开、流程简化、数据共享等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更多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第三,以更精准的金融赋能打造投资引擎。

建议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作用,强化对重点项目的资金匹配与风险分担;同时发布更清晰、更具体的民间投资指南,提高政策可达性与项目可选择性,促进投资、发展与贡献的良性循环。

通过“政策工具+市场机制”组合,提升资金对创新型、成长型项目的识别能力与支持力度,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前景:统一大市场与营商环境优化将打开更大投资机会 发言指出,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以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投资机会将进一步拓展,投资能力有望增强,投资条件将不断改善。

可以预期,随着制度供给更加完备、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竞争规则更加统一,民间资本将更有动力参与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等领域,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民间投资是观察经济活力的重要风向标。

在当前经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通过系统性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不仅能够稳增长、保就业,更能为经济新动能培育提供持续动力。

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法治保障、政策支持、市场环境等方面形成合力,让民营经济这池春水更加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