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部分用人单位给自己的员工起了个名儿叫“劳务外包”,把本该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工作转交给了外面的人来做。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不想给员工交社保,也不想承担工伤赔偿。宿城区人民法院这次处理了一起“假外包”的案子,给保障劳动者权益立了个好规矩。王刚是在宿迁市干通信铁塔维修养护的,干活时受伤了,老板却拿双方签的“劳务分包协议”当挡箭牌,死活不赔他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把他给坑惨了。 其实好多公司法律意识薄弱,为了少花钱总是不择手段。他们利用劳动者不懂法、或者双方地位不对等的情况,用一份外包协议把真实的劳动关系给掩盖住了。还有些工人自己也迷糊,分不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啥区别,签合同时随便一签就了事,到最后维权都找不到证据。如果这种情况不管不问,后果可严重了。对工人来说,该有的社保和工资都拿不到,万一受了工伤更是有口难辩。对企业来说,虽然省了一时的钱,但以后很容易惹上官司、坏了名声甚至还得受罚。 好在现在司法实践有个大原则:要看你到底干了啥活儿。宿城区人民法院在这次审判中实地去查了工人的考勤记录和工作内容,发现王刚其实就是天天被公司管着、在那儿干固定的活、还跟其他人一起配合干活。法院这就认定他和公司是实打实的劳动关系。这个判决告诉咱们:法院看重的是实际干活的情况,而不是光看纸上怎么写的。 为了防止这种事再发生,劳动监察部门得经常去企业看看、抓抓整改;行业协会也得定个行业标准出来引导大家都守法;工人自己也要留个心眼儿,把发工资的单子、工作安排的文件、上班打卡的记录都好好留着。 未来随着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法院办案越来越到位,“假外包”这种想逃法律责任的招数肯定会越来越少。国家和各地都在强调要规范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关系,明确怎么才算劳动关系。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推广这种典型的例子、再把投诉渠道给打通了,咱们以后的维权网就会织得更密。企业也得明白个理儿:想长久干下去就得规规矩矩守法经营;要是想靠搞个形式外包来蒙混过关,早晚都得栽跟头。劳动关系认不认定不仅关系到工人能不能活下去,也关系到社会公不公平正不正。 宿城区人民法院这次把王刚的案子给判了下来,不光把该给的赔偿给赔了回去,更是给全天下的老板发了个信号:不管你用什么协议当挡箭牌来掩盖真实的用工情况,法律都不会放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