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广西的尹某在网上玩游戏时认识了蓝某,两人加了联系方式,聊天越来越投机。2022年2月,两人见了面,尹某才知道蓝某已经结婚并且还有个儿子。蓝某可能因为家庭关系不和睦,见了尹某后便和他在3月开始同居生活。蓝某为了能和尹某在一起,当月就和丈夫离了婚。然而,两人的感情却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常常闹矛盾,甚至多次谈到分手。5月的时候,蓝某搬到县城租房居住,而尹某也不想再经常去她那儿。6月底,尹某告诉蓝某自己要去外地生活,蓝某表示要跟他一起去,结果被尹某拒绝了。蓝某当场哭诉自己为了他离了婚现在却被抛弃,尹某觉得不好意思便安慰她。看到她不再哭泣后,尹某找借口离开。当天下午,蓝某给尹某发信息要分手并永不联系。尹某回复了好字才发现自己被拉黑了。当晚,蓝某来到河边给尹某打电话没人接,她坐了一会儿就跳了下去。第二天中午路人发现她的遗体报警后经调查排除他杀可能系溺水身亡。家属得知此事后把尹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余万元并承担20%的责任。家属认为尹某一年多一直诱骗她破坏家庭导致精神崩溃最终跳河自杀必须负责。然而法院认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上被告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离婚事实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所以驳回原告全部诉求。因为分手后自杀事件无法证明有因果关系法院指出感情纠纷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所以不会干涉私人情感范畴的事情所以最终结论是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人能替自己承受后果恋爱分手导致一方自杀另一方不该承担责任你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