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送达难”到“矛盾解”:大连中山区法院前置调解促公建平台违建纠纷止争息诉

一起因公共建筑屋顶违建引发的邻里纠纷,近日在大连市中山区法院民一庭的主动调解下实现"诉前化解"。

该案中,原告以被告在公建顶层违规搭建导致房屋漏水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拆除违建并恢复原状。

案件受理时,双方矛盾已持续发酵,被告甚至一度失联,使纠纷陷入僵局。

分析显示,此类违建纠纷在老旧社区具有典型性。

随着城市建筑老化,公共空间使用权争议频发,部分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加之基层管理缺位,易引发"小纠纷升级为大矛盾"。

本案中,被告长期占用公共区域搭建,既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又因施工不规范导致渗漏,暴露出基层违建监管的盲区。

面对送达难题,书记员张小雪突破常规工作模式,联合社区网格员溯源寻人,通过亲属联络重建对话渠道。

在掌握双方诉求后,她聚焦"违建事实认定""损害赔偿标准"等核心争议,分三步开展调解:首先厘清法律责任,明确违建必须拆除的法治底线;其次引导双方核算实际损失,避免赔偿诉求扩大化;最后制定分阶段拆除方案,兼顾执行可行性与邻里关系修复。

这种"法律刚性+调解柔性"的工作方法,使被告最终主动拆除违建并完成场地清理。

该案的特殊性在于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

据统计,中山区法院今年已通过类似机制化解32%的民事纠纷,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0%。

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专家指出,这种"送达即调解"模式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其经验值得推广:一是利用基层治理网络弥补司法送达短板,二是通过释法说理预防"一案结多案生",三是建立履行跟踪机制确保调解实效。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为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司法不应仅仅满足于程序正义,更要追求实质正义;不应止步于定分止争,更要致力于案结事了。

当司法人员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就能在看似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价值。

从送达到调解,从程序到实体,每一个环节都蕴含着司法温度。

以能动司法回应群众期待,以精细服务提升司法质效,基层法院大有可为。

这既需要制度支撑,更需要每一位司法工作者的责任担当与专业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