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城市文明创建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既要“看得见的变化”,更要“稳得住的成效”。
随着城镇化推进,交通秩序、公共环境维护、设施管护等方面容易出现反复:路面破损、车辆停放不规范、个别不文明行为回潮等,都可能影响市民生活便利度和城市形象。
如何把文明创建从阶段性整治转化为日常治理能力,成为不少县城面临的共同课题。
原因:文明水平的提升,归根结底取决于治理体系与群众参与的同向发力。
一方面,城市运行涉及多部门、多环节,若责任边界不清、任务落点不实,容易形成“各管一段、难成合力”的局面;另一方面,文明习惯养成需要持续引导与制度约束,单靠集中整治难以长期奏效。
开阳县的实践表明,只有把创建工作纳入整体发展布局,形成从顶层设计到末端落实的闭环机制,才能把“文明”从口号变成可持续的城市能力。
影响:在开阳县,文明创建的成效正体现在群众的日常体验中。
城市道路更加通畅有序,“车让人”等文明交通场景逐渐成为常态,公共空间更为洁净,社区院落治理更精细,环湖廊道、桥梁等设施与景观相互映衬,提升了城市颜值与宜居度。
更重要的是,秩序改善带来的不仅是“更好看”,还有“更安全、更便利、更舒心”:交通违法减少、重点路段治理加强,群众出行安全感上升;公共环境改善,带动社区凝聚力和参与度提升。
文明风尚在点滴行为中汇聚,成为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策:开阳县围绕“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完善工作体系,推动文明创建由“突击式”向“制度化”转变。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责任。
当地将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相关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细化到岗位和责任人,通过推进会、调度会等方式加强统筹,形成“任务清单化、落实项目化、责任具体化”的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有方向、有抓手。
二是强化督导、形成闭环。
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问效,推动治理从“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向“举一反三、系统提升”延伸,减少反复、提高效率。
三是以民意为导向改善基础条件。
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出行与通行问题,加快路面修补和标线完善,累计维修破损车行道、人行道2000余平方米,施划标线600余平方米,用看得见的“微更新”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四是聚焦文明交通培育日常习惯。
公安交管部门在早晚高峰对重点路口定人定岗定责,加密对易堵路段巡逻,针对校园、医院、商场、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秩序整治,持续压减乱停乱放、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现象。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与执法管理相结合,让遵规守序逐步成为群众自觉。
五是发动群众、涵养文明风尚。
社区志愿服务、文明礼让等日常场景不断增多,说明文明创建并非单向管理,而是社会共治。
普通市民在公交、出租车等出行细节中的互相礼让,折射出价值认同的提升,也为城市文明提供了更深厚的社会基础。
前景:县域城市治理正在从“增量建设”迈向“存量提质”,从“重硬件”走向“软硬兼修”。
开阳县下一步巩固提升的关键,在于把设施管护、环境保洁、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纳入更精细的网格化、数字化和常态化机制,持续提升基层治理的响应速度与服务精度;同时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渠道,让志愿服务、社区自治与部门治理相互支撑,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文明生态。
随着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文明创建有望更深度嵌入城市发展与民生改善之中,推动县城品质提升与城乡文明共建同频共振。
文明城市建设是一场长期的、系统的、全民性的工程。
开阳县的实践表明,坚持高位推动、精细管理、全民参与的有机结合,就能够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当每一位市民都成为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当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闪耀着文明的光芒,城市就真正成为了人民幸福生活的承载地。
这种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的文明建设之路,值得更多城市借鉴和学习,也必将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