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倩,这次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有个特别有趣的案子。张某平常开车稳稳当当的,没成想在路上遇到了李某。李某这个人心胸狭窄,因为一些行车小事就在张某前面别来别去,结果把张某的车给撞了。张静姝和张国红、张月星都写了这个新闻,说李某因为这个被拘留了。 这次事故让张某受了伤,车也被剐蹭、凹陷了。张某报警后,警察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确实是李某恶意别车造成的碰撞。警察把李某给扣了,还拘留了十二天。张某修完车以后算了一下账,维修费一共花了3300元。还有误工费和交通费一共800元,加起来就是4100元。他找到李某商量赔偿的事儿,结果李某不肯认账,只同意赔维修费。 张某无奈之下只能把李某告上法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件。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别车,已经构成了违法事实。他应该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法院支持了张某3300元的维修费索赔。不过误工费和交通费这一块,法院觉得有点高了点。 法官综合考虑了张某处理事故和修车的时间、路程以及当地消费水平这些因素后觉得给点交通费和误工费比较合理点。最后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给张某3300元的维修费还有400元的误工费和交通费一共3700元。 这事儿其实挺让人郁闷的,恶意别车不仅会让自己被拘留,还得掏腰包赔钱呢!不过还好有法律保护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