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燃气管道保护新规 构建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 三月起施行明确第三方施工全流程管控要求

燃气管道设施连接千家万户,是城市运行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山东燃气管网加快向城市、乡镇和农村延伸,规模化、网络化特征更加明显。

在管网覆盖面持续扩大、工程建设活动频繁的背景下,外力破坏风险随之上升,燃气安全管理面临新挑战。

为加强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山东近日出台《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以更细化的责任边界和操作规范推动形成可执行、可追责、可闭环的安全保护体系。

问题方面,燃气安全事故风险点主要集中在第三方施工环节和日常运维薄弱处。

一些建设项目在地下开挖前对管线资料查询不充分、现场确认不到位,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挖掘、盲目动土等现象;同时,部分区域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够顺畅,企业巡检与隐患治理标准化程度不均衡,公众对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应急处置常识掌握不足,叠加城市更新、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整治等工程密集推进,导致安全风险更易累积并向事故转化。

原因在于,燃气管道具有隐蔽性强、空间交叉复杂、事故后果严重等特点,管理链条涵盖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施工协同、应急处置多个环节。

随着城镇化深入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强度加大,市政管线与各类工程交织,若缺乏统一标准和严格流程,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责任不清晰、措施不落地”的情况。

此外,一些项目赶工期、重进度轻安全,也会放大技术交底不足、现场监护缺失等管理漏洞,使外力破坏成为引发燃气事故的高风险因素。

影响层面,一旦燃气管道设施遭到破坏,可能引发泄漏、燃爆等事故,不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会对城市交通、公共服务、工业生产等造成连锁冲击。

对地方治理而言,燃气安全既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也是城市韧性建设的关键指标。

通过制度化手段压实各方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运维能力,有助于降低事故概率、减少突发事件对城市运行的扰动,也有利于形成可持续的管网安全管理模式。

对策方面,《办法》以“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共治”为主线,围绕责任体系、分级保护、施工管控、巡检维护和信息化监管作出系统安排。

其一,构建多方协同的责任框架,明确县级以上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牵头开展保护监督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协同推进,推动监管从“单点管理”转向“联合治理”。

其二,强化规划建设与竣工验收闭环,强调许可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等关键节点,减少因资料缺失、档案不完善带来的后续风险。

其三,实行分级保护管理,结合输配压力等因素落实差异化保护要求,依据工程规范划定安全保护范围与控制范围,并对在保护范围内可能危及设施安全的行为设置明确禁止性要求,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对第三方施工的全流程管控更加细致。

《办法》提出施工前应当查询管道资料、签订保护协议、制定保护方案、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并进行现场确认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要求落实探挖复核、设置标识、专人监护等措施,当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停工并调整方案;一旦造成设施损坏,还明确了报告与处置要求,推动风险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严控”转变。

探挖复核被置于关键位置,旨在通过最直接的现场核验降低“挖到管、挖断管”的概率,弥补仅凭图纸资料可能带来的误差,体现了对高风险环节的精准治理。

在运维端,《办法》强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健全设施保护制度,落实巡线检漏和隐患排查处置常态化要求,对停用、封存、报废设施采取安全措施,重新启用前须检验合格;同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和协同效率。

这一系列规定有助于将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流程化,推动从“经验管理”向“标准管理”升级。

在监管能力建设上,《办法》提出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配备智能化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管道监测检漏等技术装备,建立管道设施信息系统并与政府监管平台共享数据。

通过数据互通、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可增强监管的及时性与精准性,也为跨部门协同、隐患闭环治理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燃气管理部门在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有助于提升监管透明度与专业性,推动形成更可持续的治理机制。

前景来看,随着《办法》落地实施,第三方施工行为有望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与管网运行之间的协同机制将更清晰,企业巡检维护与应急处置能力也将获得制度牵引。

下一步,制度成效取决于执行力度与配套措施: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让施工单位、项目业主、基层监管人员对“查询—交底—探挖—监护—处置”链条形成刚性遵循;另一方面要推动管线信息更新与共享常态化,减少信息滞后带来的风险盲区。

同时,应将公众参与纳入治理闭环,通过安全提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提升群众对燃气设施保护的认知度与自我防护能力。

燃气安全是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重要组成,山东此次制度创新既回应了当下痛点,更着眼长远发展。

当技术防护与制度约束形成合力,当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同频共振,方能筑牢这道关乎千万家庭的安全防线。

这不仅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答题,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