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银行因违反了八项金融管理规定,被央行四川分行开出417.46万元的罚单,这次共有10人同步被处罚。从人行四川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可以看到,泸州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客户身份识别等一系列规定,被罚417.46万元。袁某泓等10人分别领到了不同金额的罚款,最高为8.5万元。这家银行成立于1997年9月,是一家泸州市属国企,主要股东包括泸州老窖、佳乐企业集团和泸州市财政局等,国有股占比51.35%。2018年它成功在香港上市,成为西部地区首家上市的地级市银行。截至2025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达到1922.54亿元,存款总额1550.82亿元,贷款总额1175.94亿元。这些数据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2.43%、14.61%和13.15%。上半年该行营业收入24.23亿元,同比下滑了14.57%,但净利润却达到9.02亿元,增长了11.65%。不良贷款率为1.18%,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 此外,投备覆盖率为411.33%,较上年末下降了23.66个百分点。 泸州银行内控合规部的赵某、杨某和李某霞都受到了8.5万元的处罚。运行管理部的应某佳、李某靖和授信审批部的刘某汐各被罚2万元或1万元。 授信审批部的宋某和古蔺支行的胡某、何某也都领受了1万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