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减速直接纳入危险驾驶罪?

今天咱们聊聊3月17日南部县的一个事儿。那天早上6点50分左右,商贸大道上灯还没亮透,有个叫幸某的16岁学生正背着书包往学校赶呢。谁能想到呢,就在他踏上斑马线的那一刻,旁边一辆白色小轿车直接冲了过来。这速度太快了,把孩子撞飞老远,人直接摔在对向车道上。更让人受不了的是,后一辆车也没刹住脚,直接从幸某身上碾过去了。等他妈妈听到消息跑过来的时候,孩子早就没气了,她抱着儿子哭得撕心裂肺。 事后南部县公安局出来通报了情况。第一辆车是个43岁的司机张某开的川RK牌照的小车,过斑马线的时候根本没减速;第二辆是对向车道的车,因为没看到前面的情况,也把孩子给轧了。警方还查了酒精和毒驾,都没问题。现在这两个司机都已经被控制住了,具体怎么处理还在查呢。 这件事又把大家对“车让人”的问题给提起来了。很多人就问了,路上明明写着要减速礼让行人,怎么还有人把斑马线当成了加速带?有些司机以为路上没人就可以开快点;特别是大早上路宽人少的时候,这种侥幸心理特别容易冒出来;再加上对向车道车速快、视线盲区大,车子要是没提前减速,二次事故很容易发生;还有就是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挤在一块混着走,路权分配也不太合理,这都是隐患。 这次的教训真的太沉重了。听说幸某的成绩平时都在前50名,前不久还在篮球赛上拿了MVP呢。班主任说这话的时候大家都不说话了。生命没了是没法挽回的,但咱们的制度、技术和教育还能改进。 法律上咱们能不能把斑马线前不减速直接纳入危险驾驶罪?这样罚分会更高也更有震慑力;技术上能不能推广那种车路协同系统?在斑马线下面埋个感应线圈,车一靠近就自动提示语音;教育方面也得下功夫,把交通安全课写进小学课本里去,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要敬畏生命。 从今往后咱们开车可得更小心点。下一次当你看到红灯或者有人站在斑马线上的时候,千万记得把右脚轻轻放到刹车踏板上。那一声“滴滴”的提示音可能就是另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和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