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案线索到公益修复:元宝山区检察院以磋商促7天回填砂坑恢复老哈河行洪生态

问题——在依法办理印某某等人非法采砂案件过程中,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老哈河一处河道被开挖,形成大面积砂坑。经核查,受损河段面积约4177.5平方米,部分区域出现深坑和断面突变,破坏河床连续性,并可能在汛期影响行洪。雨季临近,周边群众对强降雨时可能出现水流受阻、岸坡冲刷及次生灾害表示担忧。检察机关随即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并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为后续修复提供依据。

从应急修复到长效防护,元宝山区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保护既需要制度机制的完善,也离不开技术手段的支撑;司法监督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既能加快修复受损河道,也有助于把风险防控前移,减少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将法治思维融入生态治理的探索,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