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医院院长因受贿被判刑

陕西的一个医院院长最近因为受贿被判刑,这事让大家都开始关注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安康市一家骨科医院原来的院长兼骨科四病区负责人李某,因为受贿罪和重婚罪被平利县人民法院给判了六年有期徒刑,还要交四十万元的罚金。这件案子是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消息,给大家提了个醒。李某在担任医院骨科主任、副院长还有院长的时候,没守好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把自己手里管的医疗器械、药品选用权当成了捞钱的工具。2014年到2017年,李某和一个叫贾某的耗材供应商有了“默契”,说他给耗材总金额的35%当回扣,还让对方每个月用现金给他。 这期间,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科室手术里大量用贾某提供的产品,前后一共收了246万多元的回扣。这笔钱主要被他拿去买房子装修和家里花了。后来贾某的公司因为贴牌问题被查了,两个人的合作才结束。可李某没有收手。2017年底到2019年初,他晋升为副院长后又和新的耗材供应商孙某搭上线了。这次还是收30%的回扣,又非法拿了23万多元。 到了2021年,已经当上院长的李某还是没改邪归正。他收了药品供应商姜某给的一张存有两万多元的银行卡,并且在医院药事管理程序里帮姜某推销药品。法院最后认定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收钱帮忙,数额巨大构成了受贿罪。加上重婚罪数罪并罚,法院做出了判决,四十万元的罚金也已经交齐了。 这个案子不光是个人贪腐问题,反映出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很难根除而且危害很大。从案情能看出来回扣比例高到了供货额的30%到35%,这么高的成本最后会让医疗器械和药品价格虚高起来,加重患者的负担还有医保基金的压力。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腐蚀了医生的职业精神。 国家医保局通报这个案子是想告诉大家他们会继续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各地都在努力查案子、建制度、搞监管。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来压低价格、健全医院内部机制、用大数据监控这些方法来治理商业贿赂、净化行业风气。 李某被判是正义的胜利也是警示:不管职位多高,把公共权力拿去谋私利损害群众利益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清除医疗领域的腐败是为了让大家看病更安心、保障制度更健康。 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制度笼子、深化改革才能彻底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这样才能营造好的医疗环境,让医院回归治病救人的初心,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和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