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创纪录 50.56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彰显法治力度

生态环保责任的"最高赔单"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这是自2020年发布首批典型案例以来,首次由多部门联合征集发布,也是首次纳入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化。

位列十大典型案例首位的是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

该案因涉及赔偿金额约50.56亿元,成为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态度和严肃立场。

严重破坏的生态现状 2020年8月4日,新闻媒体报道青海一公司在地处祁连山南麓腹地的木里矿区进行非法采煤,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随后,青海省成立专项调查组赶赴现场开展情况摸排。

经过深入调查,涉事企业共计11家,均存在长期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行为。

木里矿区的生态破坏程度触目惊心。

非法采矿形成了体量巨大的11个矿坑和19座渣山,露天采场内煤炭、矸石及废渣大量堆积。

这些开采活动对高山草甸和沼泽地原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大面积冻土层剥离、水源涵养功能不断衰退。

同时,草场退化、土地沙化、边坡失稳等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共造成5527.6公顷高山草甸土壤完全损毁,53.3公顷植被受损。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矿区生态系统已经遭受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多元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海西、海北两州人民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组织评估团队就涉事企业非法开采对生态环境的损害恢复费用和供给调节服务功能期间损失开展了专业鉴定评估。

2021年至2024年间,两州政府分别与11家涉事企业进行了多轮磋商。

办案单位根据不同赔偿义务人的违法程度和赔偿意愿制定了差异化的解决方案,采用分期赔付模式缓解企业经济压力。

最终,与其中7家企业签订磋商协议并取得司法确认,共计赔偿金额24.75亿元。

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到位17.59亿元。

因磋商不成,办案部门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其他4家企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确保了全面追究和有效问责。

系统化的生态修复工程 在生态修复方面,青海省、市州、县区政府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采取"包坑包干"的方式,协同推进采坑回填、渣山复绿、边坡整治、植被恢复等各项工作。

这一系统化、全方位的修复方案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的责任担当和科学决策。

修复工作投入巨大。

累计动用土石方5897.95万立方米,修复湿地9784.2亩,种草复绿36042.53亩。

经过精心治理,11个矿坑、19座渣山治理修复目标已基本实现。

矿区原有采坑、渣山已与周边地形地貌交错融合、自然衔接,初步具备了后续自然恢复的土壤和地貌条件,为生态系统的长期恢复创造了基础条件。

可借鉴的制度创新 木里矿区案件的成功办理为鉴定评估技术体系完善、多义务人复杂案件办理、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整体治理等方面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特别是在高寒地带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系统脆弱的情况下,政府先行垫付资金对矿坑实施一体化修复,为后续自然恢复创造条件、争取时间,减少了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期间的损害,是一种创新的生态保护模式。

本系列案的办理强化了生态脆弱敏感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探索了缓解企业经济压力的新型赔付模式,实现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

制度改革的十年成效 今年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十周年。

自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来,截至今年12月,各地有关部门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6.6万件,涉及赔偿金额约352亿元,推动了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这充分表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加规范、更具实效,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木里矿区案件以高额赔偿与系统修复向社会表明,生态破坏不是“算得过账”的生意,而是必须付出沉重代价的违法行为。

更重要的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以典型案例推动规则更清晰、责任更可追、修复更见效,才能让绿色发展底色更加牢固,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与治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