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发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新规:全流程提质增效,数字化推动“一网统管”

城市建设档案记录着城市发展的关键过程,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档案管理存标准不一、流程不规范、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其在城市建设、房产交易、城市更新等领域的支撑作用。盐城市此次出台的新规,正是针对这些痛点作出的系统回应。 《盐城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共三十二条,明确了城建档案从形成到利用的全流程要求。在管理体系上,办法建立了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责任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领导与保障,住建部门主管业务,各级城建档案机构承担具体管理,镇(街道)负责乡村建设档案的收集与保管。这个分级管理模式既划清了职责边界,也增强了管理的连续性和执行力。 在档案质量保障上,办法强调全过程管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须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形成、同步收集、同步整理,改变以往档案事后补齐的被动情况,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办法对验收方式作出优化,允许采取承诺制或一次性验收等方式,守住质量底线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 档案价值最终体现在使用上。新规将档案开发利用和社会服务纳入重点内容,要求依法开放档案,优化查阅流程,在房屋交易、改造等场景为公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通过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活动涉及的档案信息互联互通,让档案更好服务社会治理和群众办事。 最具突破性的是,办法明确推动档案管理数字化转型。新技术应用上,鼓励建设单位和档案机构采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与安全体系,推进电子档案在线接收。依托这些举措,盐城市计划建设市、县、镇联动的“数字城建档案馆”平台,逐步实现城建档案“一网统管”。平台建成后,档案查询、调用与共享将更加便捷高效,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城建档案如同城市发展的“基因库”,管理水平的提升关系到治理能力现代化。盐城的探索表明,制度完善与技术应用相结合,能够更释放档案数据价值。当图纸、影像等资料实现数字化沉淀与高效流转,城市记忆将转化为可用的数据资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