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五年普法成效显著 法治护航泉城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八五”普法工作进入收官阶段,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以行业治理为牵引,探索普法与执法、管理服务同步推进的路径,推动法治理念融入园林绿化治理全过程。当前,城市绿地保护任务加重,生态系统安全与群众绿色权益需求不断提升,普法工作面临对象多元、场景分散、内容专业性强等问题。如何让法规进入治理末梢,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 从原因看,园林绿化领域法律法规覆盖面广,《森林法》《湿地保护法》等新规陆续实施,对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绿地管护提出更高要求。社会公众的法律认知与行为习惯若跟不上法制更新,容易形成监管盲区或基层执行难点。因此,构建覆盖全行业、贯通全流程的普法体系,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与公众参与度的现实需要。 围绕这个目标,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持续压实普法责任,建立“大普法”格局,将普法嵌入行政管理流程,做到政策制定、执法监督、社会服务同步推进。依托森林公园、动物园等公共空间,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专题宣传,形成常态化普法阵地。同时,面向社区开展“绿化法规和管理知识进社区”百场活动,结合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时间节点,丰富互动形式,增强群众参与感与获得感。 在重点领域,普法工作突出精准化。针对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绿地管理等关键环节,结合行业监管热点开展定向宣传与培训,提升公众风险认知与守法意识,减少违规砍伐、破坏绿地等行为发生概率。五年来,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执法规范性、透明度与群众信任度同步提高,公众爱绿护绿的法治素养持续增强,绿色治理的社会基础更为稳固。 下一步,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将继续完善普法与执法协同机制,推动法规解读、案例普及、基层培训一体化,强化重点人群与重点区域的法治教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普法经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园林绿化治理亟需以法治为基石,实现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协同共进。

当法治精神与绿色理念相互滋养,城市发展便获得了双重驱动力。济南的实践表明,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技术手段,更需要法治保障;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全民参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这种融合发展的治理智慧,正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持久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