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通报4起化工非法生产典型案例 山西一企业违规操作致8人死亡

化工行业工艺复杂、风险高度集中,一旦脱离许可条件和安全控制,极易演变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部近日通报4起化工非法生产典型案例,发出持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的明确信号。 一、问题:非法生产屡禁不止,伪装经营与“带病生产”交织 从通报案例看,化工非法生产呈现隐蔽化、跨界化特点。一些主体以非化工名义登记注册,实际组织危化工艺生产,试图躲避监管。2026年2月7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调查显示,该公司名义从事饲料生产,实则非法生产2-硝基-3-甲基苯甲酸,通过伪装经营蓄意逃避监管,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非法生产组织者、场地出租者及工人等20余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除“换马甲”躲监管外,还有企业关键安全条件缺失情况下违规上马、冒险组织生产。2025年8月28日,浙江湖州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开展安全评价、未制定涉及的岗位操作规程等问题,在非法生产聚羟基丙基二甲基氯化铵过程中反应失控引发事故。事发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施罚款,后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监管筛查同样发现,一些非化工企业涉足高风险化学品生产。2025年11月27日,河南三门峡灵宝市某建筑材料公司被发现涉嫌非法生产2-硝基-3-甲基苯甲酸,现场查获反应釜、硝酸储罐等设施。公安机关随后立案,对主要负责人和工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5年6月17日,山东聊城莘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线索突击检查发现,某化工公司利用既有装置非法生产三氯乙酰氯,并存在盐酸超产能生产、液氯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当地责令停产停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二、原因:逐利驱动叠加侥幸心理,安全管理“底线”被突破 综合案例特征,非法生产背后主要有三上因素: 一是利益驱动强、违法成本认知偏差。部分不法主体试图通过“低投入、快产出”获取收益,以租赁场地、借用装置、变更产品用途等方式规避审批与投入,最终把风险外溢给人员与社会。 二是安全管理体系缺失或形同虚设。未经正规设计、未做安全评价、无岗位操作规程等问题,暴露出一些企业对工艺风险辨识不足,关键联锁、应急处置、人员培训等薄弱,遇到反应失控、泄漏聚集等情形极易引发爆炸。 三是监管链条存在可乘之机。非法生产往往选择偏远地段、夜间生产或以“非化工”身份隐匿,增加发现难度;同时,场地出租、设备来源、原料流向等环节若缺少协同监管,也可能形成“灰色链条”。 三、影响:生命代价沉重,行业生态与社会安全承压 非法生产直接后果是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山西案例造成8人死亡,教训极其惨痛。更需看到,非法生产往往伴随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装置违规改造、废气废液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风险具有突发性和扩散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危及从业人员,还可能影响周边居民安全、生态环境和公共秩序。同时,非法生产扰乱市场秩序,挤压守法企业生存空间,削弱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四、对策:保持高压震慑,推动“全链条”治理落到实处 针对突出问题,应从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惩戒三端发力: 一要强化许可与规划约束,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对化工项目落地、装置改扩建、生产变更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坚决防止“无证上马”“借壳生产”。 二要提升发现能力,完善线索筛查与突击检查机制。依托日常监管、群众举报、行业排查、风险研判等渠道,紧盯“非化工名义但具备反应釜、硝酸储罐等装备”的可疑点位,提升精准执法能力,形成常态化震慑。 三要斩断灰色链条,强化行刑衔接。对组织者、出资者、场地提供者、设备与原料供应等环节依法追责,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有效衔接,真正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四要督促企业补齐本质安全短板。严格执行正规设计与安全评价,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和培训体系,提升自动化控制、联锁保护、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带病运行”。 五要加强社会共治,提升公众风险识别与报告意识。通过典型案例公开、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园区、企业、社区共同参与监督,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五、前景:以案例警示促制度落地,推动化工安全治理向纵深发展 随着“打非”力度持续加大、行刑衔接不断强化,非法生产的生存空间将继续被压缩。下一步,治理重点将从单点查处向体系治理转变,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延伸,推动监管更精准、企业更守法、行业更规范。对地方而言,既要严厉打击典型违法,也要通过完善园区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这些案例再次警示:突破安全红线必将付出惨痛代价。只有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才能守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