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影响要素自由流动、阻碍资源高效配置的突出问题,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跨越的“关口”。当前稳预期、促发展、增活力的关键阶段,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有助于释放内需潜力、稳定企业信心,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在同一规则下公平参与竞争。 问题上,一些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业准入等环节,仍可能存在以“本地优先”“指定交易”“变相设置门槛”等方式排除、限制外地企业或竞争对手的现象。个别领域还存在行政权力与市场利益深度绑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策叠加形成壁垒等情况,导致市场分割、重复建设、价格扭曲,削弱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效率。 原因分析上,既有地方发展目标与考核压力下的短期行为,也有政策制定环节竞争影响评估不足、例外条款适用边界不清等制度性因素。部分基层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理解不深、执行标准不一,导致政策措施在出台前缺乏必要的“过滤网”。同时,行政执法跨区域协同、专业支撑能力建设仍需加强,面对隐蔽性更强、手法更复杂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精准识别与快速处置能力有待深入提升。 影响上,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不仅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挤压企业创新空间,还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使效率更高、产品更优的经营主体难以凭实力获得市场份额,进而影响消费体验与供给质量。更深层次看,市场分割会削弱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阻碍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的形成,不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对策层面,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今年将从三方面加力推进精准施治。其一是强化执法办案,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推动清理废止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通过对突出问题分类识别、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惩戒震慑,保持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强调加强区域协同与专业支撑,压实属地办案责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其二是抓住源头治理这个关键,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更严更细更实。有关部门将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配套规则与重要政策措施审查机制,严格限定例外规定适用范围,坚决防止带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带病出台”。执行层面,通过加强培训、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提升审查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审查尺度与程序上的一致性。同时,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抽查,畅通举报处理渠道,以监督约束促制度落地,进一步把好政策“入口关”。 其三是注重合规建设,推动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格局。依托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对应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会商和信息共享,提升政策协同性,避免部门政策叠加造成新的市场壁垒。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强化合规指导与常态化风险预警,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提出工作建议和合规提示,通过公开曝光执法案件、明确红线底线,引导各方知敬畏、守规则,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形成“查处一案、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反垄断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运行,有助于提高政策透明度与社会参与度,凝聚维护公平竞争的共识。 前景判断上,随着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审查机制完善、合规体系逐步健全,破除地方保护与行政性垄断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施策:一上,通过规则统一与执法协同,推动商品和要素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促进资源向高效率领域和优质企业集聚;另一上,通过制度约束与信息公开,促使地方发展从“拼优惠、拼壁垒”转向“拼环境、拼服务、拼创新”。可以预期,公平竞争环境的持续改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更稳定的制度预期,也将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具韧性的市场基础。
破除行政性垄断是一场深层次改革。随着公平竞争制度的落实和执法体系的完善,我国市场化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这场自我革新将为高质量发展开辟更畅通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