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治理中,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往往落具体细微的生活场景里:一纸行政处罚可能让一个家庭难以承受,一场继承纠纷可能让老人失去安身之处,一次抚养权变更后转学受阻也可能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现实中,部分行政执法存在裁量不够细致、程序把关不够严的情况;一些特殊群体受限于年龄、文化程度和信息渠道,维权能力弱、成本高;而不少民生纠纷牵涉多部门、多环节,单靠当事人奔波往往陷入“多头跑、跑不通”的困境。 原因:这些问题既来自规则适用的复杂性,也来自执行层面的压力。一上,行政执法遇到票据缺失、成本难核算等情况时,若以最低档或固定档位处罚替代必要的核算评估,容易出现裁量偏重;若对当事人承受能力、过错程度、危害后果评估不足,也容易造成“重罚难服、轻罚难治”的矛盾。另一方面,老年人、低收入群体法律知识、证据组织和程序应对上处于弱势,遇到继承、赡养、抚恤金领取等纠纷更容易被动。再加上基层矛盾常常交织情理与法理、权益与责任,缺少有效衔接机制和综合施策时,纠纷容易久拖不决、矛盾容易由小变大。 影响:当“执法尺度”与“群众感受”出现落差,不仅会加重当事人对规则的疏离感,也可能引发对执法公信力的质疑;特殊群体救济不畅,风险可能在生活层面外溢,甚至带来更深层次问题;民生纠纷长期悬而未决,则会持续消耗基层治理资源,影响稳定预期。反过来,若能以法治方式及时纠偏、以制度化路径形成闭环,既能化解个案矛盾,也能带动行政执法规范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对策: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思维为牵引,在行政检察监督、司法帮扶和服务延伸上探索更务实的做法,推动工作从“办结一案”向“治理一域”延伸。 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上,针对退休职工贾某因无照经营理疗服务并涉虚假宣传被合计罚款21.2万元一案,检察机关从程序与裁量两方面开展审查,围绕处罚依据、成本核算、情节评估等关键环节核实事实,指出执法中存评估不足、裁量明显不当等问题,并通过监督与协调推动行政机关纠正瑕疵,将处罚金额调整至6000余元,当事人随即履行,争议得到化解。此外,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处理,而是推动建立行政检察与市场监管执法的常态化衔接机制,从源头减少“小过重罚”类争议,促进行政执法在法定框架内更精准、更审慎、更可预期。 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上,面对80多岁王婆婆因继承纠纷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况,检察机关及时启动支持起诉,协调法律援助力量提供全流程帮助,推动法院依法支持其继承权利,帮助其取回存款和抚恤金。考虑到“拿回财产”不等于“生活就有保障”,检察官又围绕赡养问题持续跟进,通过走访沟通、释法说理促成子女达成赡养协议,使法律救济与家庭责任形成合力,实现从“解燃眉之急”到“稳长期生活”的延伸。 公共利益与文化传承守护上,检察机关将服务延伸至传统文化保护领域,围绕土布扎染等非遗技艺的权利保护与规范发展,协助传承人推进商标注册、专利申报等工作,为“老手艺”进入市场和规范运营提供法治支撑,助力地方文化传承与涉及的产业发展。 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上,兴平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整合接访、咨询、救助等功能,回应群众在抚养权变更后转学受阻、交通事故赔偿困难等具体诉求,通过前移服务、加强衔接、强化释法说理,尽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其着力点在于以群众“找得到、说得清、办得成”为检验标准,推动司法服务从“坐等上门”向“主动下沉”转变。 前景:从实践看,“如我在诉”不是口号式表达,而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工作方法:理念上强调换位思考,制度上强调程序正当、裁量适当,治理上强调联动协同、源头预防。随着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推进、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联动机制完善,个案带动制度优化、制度反哺基层治理的路径将更清晰。下一步,如何在更多领域形成可复制的衔接机制,如何深入畅通特殊群体“看得懂、用得上”的救济通道,如何让司法服务更深融入基层网格与公共服务体系,将成为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的重要方向。
司法的温度不在于放松法律尺度,而在于看见并回应民生处境。兴平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的担当,表明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当严谨的法律规则与具体的人生相遇,这种既守住原则、又注重实效的司法实践,正是法治进步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