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速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着力破解科创短板培育新质生产力引擎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中央对制定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作出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也对此进行了系统谋划,这充分体现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

在新发展阶段,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内涵特征看,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多维度、立体化的创新网络。

在党委统筹、政府引导下,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相互支撑,各种创新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各项创新制度完善包容、保障有力。

这一体系呈现出四个显著特征。

其一为系统性,区域创新体系由纵向的不同层级创新子系统和横向的不同领域创新子系统共同构成,两者相互交织、彼此作用,形成层次清晰、交互联动的创新矩阵。

其二为引领性,强大的区域创新体系能够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迭代升级,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引擎。

其三为协同性,完善的创新体系既能激发各单元的创新活力,又能凝聚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的创新资源,构建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的创新共同体。

其四为开放性,区域创新体系是高度开放的系统,内部实现创新要素充分流动,外部深入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同时在全球范围内整合优质创新资源。

当前,山东创新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短板和瓶颈不容忽视。

与广东、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相比,山东在重大创新平台数量和能级上存在明显差距,这直接影响了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同时,战略人才队伍不足已成为制约创新体系提升的突出瓶颈,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留住面临较大压力。

此外,龙头创新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深度仍有提升空间。

为破解这些短板,山东提出了三个重点突破方向。

一是塑强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企业是区域创新体系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

"十五五"时期,山东要对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进行全面梳理评估,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给予重大支持,力争培育若干家世界级科创龙头企业,带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同时要强化省属企业的创新功能,支持其与高校、科研院所、民营企业深化合作,承担更多国家科技攻关任务,积极布局人工智能、深海空天、新兴未来产业等领域。

二是发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重大平台是支撑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载体。

山东要坚持统筹谋划,编制重大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规划,按照国家需要与山东所能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建设思路和重点任务。

要积极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崂山实验室的带动作用,加快水动力、深地探测、空天动力等大科学装置建设。

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争创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前沿科学中心。

依托山东海洋资源优势,制定海洋产业创新行动方案,打造国家海洋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三是整体提升战略人才力量。

战略人才队伍建设是"十五五"时期的重中之重。

山东要探索创办新型大学,借鉴南方科技大学、西湖大学等先进办学模式,筹备建设1至2所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研究型大学,以全新的办学理念和方式,培养原创性、颠覆性领域的基础研究人才。

同时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创造更加灵活包容的用人环境,吸引和留住更多高层次创新人才。

这些举措的实施将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有利于提升山东创新体系的整体竞争力,缩小与先进省份的差距。

其次,将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形成尊重创新、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不是单一政策的加码,而是一场面向未来的系统性工程。

越是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越要以更强的战略定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制度创新释放要素活力,以开放协同汇聚全球资源。

把短板补齐、把链条打通、把生态做优,才能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提供更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