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山区耕地零散与劳动力外流叠加,推动土地经营方式转型;红河村位于鲁中山区丘陵地带,传统种植以山地板栗、耐旱花生和小杂粮为主。近年来——青壮年持续向城镇转移——留守劳动力偏老,零散坡地逐渐出现“有人但无力管、想管却难增收”的矛盾:一方面,小地块分布零散、边界复杂,日常管护成本高;另一方面,单家独户难以配套灌溉、道路等基础设施,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市场议价能力不足。如何保障土地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单位土地产出和经营效益,成为山区村庄推进产业振兴的现实课题。 原因:政策引导叠加资源禀赋,集约化经营具备可行性。调研显示,红河村的土地集约并非一步到位。早期主要是农户自发整合相邻小块山地联合栽植板栗,规模不大、管理仍较分散。2018年以来,随着乡村振兴政策持续落地、山区特色农业培育力度加大,村庄开始探索更有组织的经营方式:一是依托板栗适宜坡地生长的条件,引导零散地块向优势产业集中;二是通过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等形式,将分散经营转为统一管护、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销售;三是坚持“土地权益不变、经营方式调整”,吸引更多农户参与,降低转型阻力。到2024年底,全村通过集中流转、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户联营等方式整合山地和小片耕地900余亩,占可利用农林用地的65%以上,初步形成以板栗为主、林粮间作相结合的集约发展格局。 影响:规模化与标准化增强产业韧性,农户增收渠道更趋多元。红河村在土地集约上强调因地制宜,逐步形成“合作社+农户”“家庭联营”等模式。以红河山地板栗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土地入股将分散坡地整合为集中管理的栗园,并推广节水灌溉与生态管护技术,推动板栗从“分散种、粗放管”向“集中管、按标准”转变。村民反映,入股后可获得保底分红,农忙时到合作社务工还能增加现金收入,收益更稳定。,统一管理提升了产品品质和一致性,为品牌打造与市场拓展奠定基础;组织化经营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提高产业抗风险能力。对村庄而言,土地集约化让零散坡地逐步“连片成园”,促进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为山区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支撑。 对策:补齐制度与基础设施短板,推动集约经营走向规范化、可持续。调研也发现,山区土地集约仍面临多重挑战:其一,地块分散、边界不清,部分流转或入股仍存在口头约定,权责不够明确,纠纷风险需要提前防范;其二,受地形限制,机械化应用率偏低,田间管理以人工为主,生产成本较高;其三,部分坡地灌溉设施不足,抗旱能力偏弱,稳产增产存在不确定性;其四,部分老龄农户对土地依赖较强,对长期收益和退出机制有顾虑,影响参与积极性。对此,村党支部表示将由村委会牵头完善入股与流转协议,推动“口头约定”向“书面规范”转变,强化农户权益保障;同时开展山地水利、生产道路等配套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并通过典型示范和收益测算,增强农户对集约经营的信心。产业端上,合作社计划引入板栗深加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以更稳定的订单和收益预期带动群众持续参与。 前景:从“整地成片”迈向“全链增值”,山区振兴需系统推进。土地集约化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在山区更需要与产业、设施和治理能力同步提升。下一步,红河村要把现有规模优势转化为长期竞争力,关键在三点:一是用规范合同与公开透明的收益分配机制稳定预期,减少农户顾虑;二是通过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提升抗旱能力、降低管护成本,为稳产打基础;三是通过品牌建设、深加工和渠道拓展提升价值链,实现“种得好”向“卖得好、卖得稳”延伸。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山区特色农业更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生态管护与标准化生产并进,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
红河村的实践表明,土地集约化经营不仅是规模的扩大,更是通过制度完善、技术应用和产业延伸,激发山区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这种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探索,既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也借助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生产要素更有效配置。随着配套政策更落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山区土地集约化经营有望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为黄河流域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