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严查"失驾"违法行为 春运前夕12名违规驾驶人被集中查处

春运作为全年交通运输最繁忙的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近日,丹东交警部门在春运前夕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集中查处了一批"失驾"违法驾驶人员,这一行动再次警示社会各界,无证驾驶和"失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容小觑。

所谓"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醉酒驾驶、吸食毒品、交通肇事或违法记分达到12分等原因,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或吊销,从而暂时或长期丧失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

与普通的无证驾驶不同,"失驾"人员曾经具有驾驶资格,但因各种原因失去了这一资格。

然而,部分"失驾"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仍然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

根据丹东交警部门的查处记录,在2026年1月22日至26日期间,共有12名"失驾"人员被查获,其中5人为营运出租车驾驶人。

这些违法驾驶人员的共同特点是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而被注销,但他们仍然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王某、李某、原某、于某、许某、张某等人分别在宗裕城小区路段、锦山大街、201国道、火车站等地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违法驾驶人员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这些违法人员之所以被查获,得益于现代交通管理的大数据技术应用。

在信息化时代,交通违法行为已难以逃脱执法部门的监控。

通过车牌识别、卡口监测、实时查询等多种手段,交警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和查处"失驾"违法驾驶行为。

这表明,任何侥幸心理都是徒劳的,法律的底线不容逾越。

"失驾"违法驾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无证或"失驾"人员不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相对薄弱,驾驶技能也存在缺陷,这类人员更容易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其次,"失驾"人员驾车上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率远高于正常驾驶。

第三,保险理赔问题也不容忽视。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无证或"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相关损失,这将使受害方的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加重双方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查处中有5名营运出租车驾驶人被查获,这反映出部分营运车辆驾驶人的法律意识仍需加强。

营运车辆涉及公众出行安全,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和管理更应严格。

出租车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定期核查驾驶证有效期,防止"失驾"人员继续从事营运活动。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或驾驶证暂扣期间,切勿驾驶机动车。

同时,车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或"失驾"人员驾驶。

春运期间交通流量大、出行需求旺盛,更应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春运是一场对城市治理能力与公众文明素养的“双重检验”。

驾驶证上的有效期与状态并非简单的“纸面信息”,而是道路安全的制度闸门。

每一位驾驶人按规换证、守法出行,每一家企业严格把关、守住底线,才能把侥幸挡在方向盘之外,让回家的路更安全、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