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民权益、服务人民生活。
长顺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实践中,针对群众在司法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度和信任度。
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该院建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通过组建专门合议庭,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5件8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件9人。
同时与黔南州心理卫生协会建立合作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帮扶服务,体现了以教育和保护为主的司法理念。
该院还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课堂和庭审现场教学21次,覆盖师生3500人次,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在老年人权益保护上,该院将涉老案件作为重点工作,2025年办结涉老案件488件607人,充分体现了对老年群体的司法关怀。
针对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现实困难,该院采取了减缓免诉讼费措施,共处理32件案件,减免诉讼费30.29万元。
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1.38万元,并联合多部门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资金的监管,确保其生活和学习得到有效保障。
这些措施有效消除了经济困难对群众寻求司法保护的障碍。
在诉讼服务方面,该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目标。
2025年远程开庭、线上调解365件次,网上立案4424件次,网上立案七日内审核率达到100%,成功率79.65%。
电子送达8800件次,送达率89.93%。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该院在优化诉讼服务、提高办案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该院大力推广"两状"适用,使用率达92%,并开展诉讼费"应退尽退""网上退""主动退"等便民服务,共处理600件,退费476.07万元,退费率100%,真正做到了让利于民。
在人民法庭建设上,该院强化基础设施投入,新建的广顺人民法庭于2025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
该院积极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围绕"小案件、大民生"构建多元解纷体系,调解结案174件,民事调解撤诉率63.64%,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广顺法庭还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小事不出园区"的理念,联合多部门诉前高效化解涉企纠纷10余件,涉案金额900余万元,为企业节省诉讼成本20余万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这些举措的实施,反映了长顺县人民法院对司法为民宗旨的深刻理解和坚定践行。
通过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该院不仅提升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和满意度。
司法为民不是抽象口号,而是体现在一件件案件办理、一次次服务优化和一项项制度落实中。
长顺县人民法院以保护弱势群体、优化诉讼服务、夯实基层法庭为抓手,把群众“急难愁盼”转化为可衡量、可检验的工作成效。
随着诉源治理不断深化、数字化服务持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稳步优化,公平正义的可感可及将进一步增强,也将为地方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更强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