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调解实践中,少数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后仍拒不履行的情况并不少见。法律界人士表示,调解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并由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权利人依法维权的重要途径。 目前,拒不履行调解书的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失联躲避,切断沟通;二是以各种理由拖延,缺乏履行意愿;三是公然对抗,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执行。这类行为不仅侵害对方合法权益,也影响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 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强制执行流程。权利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随附调解书原件、身份证明等材料。立案受理后,法院将启动执行程序,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范围包括银行账户、移动支付平台资金及不动产等。对已查明的财产,法院将依法采取冻结、划扣等措施。 除财产查控外,司法机关还通过联合惩戒提高履行压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并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共将128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购买机票、动车高铁票近3000万人次,惩戒力度持续增强。 法律专家建议,申请执行时应确保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并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同时提醒,调解达成并不意味着纠纷结束,只有通过依法履行或执行到位,权益才能真正落地。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执行信息查询、财产线索举报等服务优化,将更提升当事人获得司法保障的效率。
调解强调以较低成本化解纠纷,但规则能否落地,关键在执行;对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行为,既不能放任,也不必无措。依法、及时启动强制执行,让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具体权益,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社会诚信和法治秩序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