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接了个活儿,要把一个手指头断了急需送医院的人给拉走。结果半道上遇到了警察

就在不久前,杭州发生了一起让大家挺为难的事儿,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有位网约车司机叫蔡师傅,他接了个活儿,要把一个手指头断了急需送医院的人给拉走。结果半道上遇到了警察,这位伤员求了警察,警察一看情况属实,就让蔡师傅跟在警车后面走。谁知道在过一个路口的时候,蔡师傅开的车跟旁边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撞了。交警后来判定是蔡师傅闯了红灯,全责。蔡师傅心里不服气,说自己是跟着警察走的,而且警察还记了他的车牌号呢,他认为交警没考虑清楚特殊情况。 出事后辖区的中队跟蔡师傅聊过,愿意帮忙申报见义勇为,再给点经济补偿,可是蔡师傅觉得损失太大没答应。他就去找杭州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了。支队看了觉得原来的责任认定说不清楚事,让下面的大队重新查一下。等到今年1月8日,大队重新查了一遍还是维持原判。交警解释说,这是按照复核意见又补充了证据才这么定的。 法律专家说过,虽然警车、消防车这些特种车辆有优先权,可普通社会车辆就算是救人也得先看安全。在这件案子里,警察有没有权利指挥社会车辆通行、能不能当作免责的理由,这是个关键。按现在的规定,除非有法律明确说让你免责,否则普通人闯红灯还是要自己担责任的。这事儿也暴露出咱们对“民间帮忙应急”这块责任怎么分还没规定好。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大家讨论得挺热闹。一方面大家都夸蔡师傅好心肠、有责任感;另一方面大家也担心要是救人都不管交通规则了,是不是不安全。怎么既能鼓励好人好事又不破坏交通秩序呢?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在想办法建立免责或者减责的机制了,但具体怎么做还没全国统一的说法。 往长远看,咱们得从三方面把制度完善起来:第一是得明确公务人员在平常状态下能不能指挥社会车辆走;第二是得研究出“善意救助”在交通事故里怎么算;第三是得把见义勇为的人保障好、补偿好。只有法律、行政和保障都动起来了,善行才能更有底气。 这次事故闹得沸沸扬扬的,其实就是看怎么处理交通法规里的个案而已。更深一层看呢,它反映了咱们社会应急体系里法律、道德和行政之间的交叉地带。现在国家都在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怎么设计制度让“勇为者”不心寒、“守法者”不心慌?这是个考验治理智慧的事儿。接下来完善法律、细化公共服务、弄清楚权责关系网这些步骤都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