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明星旺塑业有限公司的一项考核制度引发关注;该公司将同岗位员工分为两组进行业绩竞争,根据线上成交转化率、精准转化率等指标排名。胜出团队次月可实行"大小周"作息——落败团队则每周单休——并被扣除PK奖金。 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客服岗位基础薪资4500元,加上绩效奖金后综合收入约6000-7000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称因"人手不足"暂无法全员双休,但未说明何时能实现标准工时制度。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企业以业绩竞赛为由单上剥夺员工休假权和奖金,缺乏法律依据。"这种将基本劳动权益与绩效考核捆绑的做法,实质上是变相惩罚。"付建说。 业内人士分析,这类管理方式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将法定休息权变成奖励手段;二是以"人手不足"为借口长期规避双休制度;三是通过复杂的奖金结构模糊法定薪酬标准。深圳市人社局2022年数据显示,服务业违规用工投诉中,涉及变相强制加班的比例达37%。 法律专家建议,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保存考勤记录、薪资明细等证据。企业应在保障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优化绩效激励,通过正向奖励而非权益剥夺来提升效能。随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的推进,这类打法律擦边球的做法或将面临更严格监管。
这个事件提醒我们,企业在创新管理方式时,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和员工权益。劳动法的规定不是可以变通的建议,而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义务。企业只有尊重法律、保护员工权益,才能建立健康的劳资关系,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对劳动者而言,了解自身权益、敢于维护权益,同样是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