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接受陈新武辞去副市长职务 任命黄茂军为新任副市长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陈新武同志的辞职申请已获批准。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以及《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并报请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陈新武出生于1968年7月,长期重庆市政府系统工作。2025年10月,他被任命为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此次辞职意味着其在现任岗位的工作暂告一段落,属于干部队伍正常流动与岗位调整的一部分。此外,黄茂军同志被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替涉及的工作。黄茂军现年55岁,汉族,重庆垫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长期在重庆任职。黄茂军曾任重庆市合川区委副书记,后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参与市级重点工作的协调推进;其后担任渝中区区长,主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023年5月升任渝中区委书记,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此次履新副市长岗位,说明了其在地方治理上的实践经验与综合能力。此次人事调整有助于优化重庆市领导班子配置。在完成辞职与任命程序后,相关工作衔接得以明确,也为具备基层和区级治理经验的干部提供了更高层级的履职平台。黄茂军由区级主要负责人转任市级副职,有利于继续提升市政府领导班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治理能力。

人事调整是治理体系运行中的常态。依法依规完成任免程序,有助于确保权力运行有章可循,也为地方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组织支撑。面向新的发展任务,关键在于把班子调整形成的结构变化转化为治理成效,在服务国家战略、回应民生关切、推动改革创新中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以更扎实的工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