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卷式”竞争成为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突出痛点。 部分行业和领域,低水平重复、恶性价格战与不正当竞争交织,一些经营主体通过“挖角+盗用”“抄袭+模仿”“诉讼牵制”等方式攫取不当优势,扰乱市场秩序、抑制创新投入,进而形成“谁守规矩谁吃亏”的错误预期。推动要素高效流动、资源优化配置,要求必须把公平竞争的“底线”立起来、把创新发展的“正循环”建起来。 原因——创新动力不足叠加规则失范,催生逐底竞争。 从现实情况看,“内卷式”竞争并非单一因素所致:其一,部分行业在技术与产品同质化背景下,企业更倾向于短期博弈,通过压价、模仿迅速抢占市场;其二,不正当竞争成本偏低或取证维权难度较大,导致违法收益与违法成本不匹配;其三,新业态新技术快速迭代,数据权益、算法模型、平台规则等边界尚在完善之中,给“钻空子”留下空间。规则供给与治理能力若未能同步升级,恶性竞争就容易外溢,进而拉低产业整体效率。 影响——损害创新生态与市场信心,拖累高质量发展。 恶性竞争的危害,首先体现在对创新的挤出效应:企业投入研发需要长期资金与稳定预期,若成果轻易被侵权复制,创新回报被稀释,研发投入将趋于保守。其次体现在对企业经营秩序的扰动:个别主体滥用诉讼工具,以“维权”之名行“牵制”之实,冲击企业声誉与融资安排,甚至影响上市进程。再次体现在对产业链协同的破坏:当竞争从比质量、比服务滑向比谁更能“走捷径”,供应链伙伴的合作意愿下降,行业生态易陷入低端锁定。最终,市场资源错配、社会成本上升,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方向相背。 对策——用好法治之钥:严格执法司法与完善规则供给并重。 一上,要以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划出公平竞争“红线”。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通过惩罚性赔偿、停止侵害、承担合理维权开支等制度工具,提高侵权代价、释放强保护信号。对有组织挖人、非法获取技术资料并快速量产的行为,应依法从严认定和惩处,以明确“技术成果不可染指”的底线。对恶意诉讼、滥用权利的行为,要通过驳回不当请求、责令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方式纠偏,向市场传递“法治不会让守规矩者吃亏”的清晰导向。 另一上,要持续强化行政监管的震慑与示范效应。针对“内卷式”竞争较为集中的重点行业、重点平台与重点环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强化合规指引、完善信用约束等方式,形成可感可及的执法效果,推动竞争从“拼消耗”转向“拼创新”。 同时,要加快新领域规则供给与裁判规则明晰。随着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围绕数据抓取、盗图抄店、算法模型不当使用、商业标识混淆等新类型不正当竞争问题更为突出。治理关键在于及时回应技术变化:既要通过立法完善权利边界与行为规范,也要通过司法裁判统一尺度、增强可预期性,让规则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风向标”,让企业在明确边界内放心投入、安心经营。 前景——以法治护航创新竞争,推动统一大市场向更高水平迈进。 从长远看,破解“内卷式”竞争,不是简单压缩竞争强度,而是要把竞争导向引回到质量、效率与创新上来。随着知识产权强保护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涉平台与数据权益规则逐步完善,市场将更有条件形成“创新者受益、守法者受护、违法者受惩”的制度环境。公平竞争秩序更稳,企业预期更明,资本与人才就会更多流向研发、制造与服务升级,新质生产力的成长空间也将继续打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法治的力量在于其公平性和强制性;当市场竞争回归理性、规则得到尊重时,企业才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创新研发而非恶性竞争,产业才能实现从"内卷"到"升级"的蜕变。用好法治之钥,既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