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投资者与子争家产案二审改判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维护股东权益彰显司法公正

一起涉及韩国投资者的家族企业控制权纠纷案近日在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审结。该案涉及数亿元企业资产,因其典型的跨国商事特征引发关注。 纠纷源于2023年4月的一份《股东会决议》。这份文件将一家韩国在华工程机械公司的执行董事变更为创始人之子李某某,并赋予其100%表决权。创始人李某夫妇主张自己在不知具体内容的情况下签署了文件,认为儿子存在欺诈。李某某则坚称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审理中,主审法官敖颖婕发现了关键疑点。股东会仅有两张间隔一分钟的照片作为证据;决议签字页与正文分离;电子邮件往来记录显示被告曾提前演练邮件发送流程。这些细节暴露出决议程序的重大缺陷。 法院认为,虽然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但商事审判必须坚持法律标准,不能因此降低审查要求。创始人基于亲子信任而未详查文件内容的主张具有合理性,涉案决议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成立要件。 判决产生了多重效果。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外资企业治理的程序规范;在经济层面,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法治环境的信心;在家庭层面,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在判决后主动履行义务并向父母道歉,原告方也撤回了另行提起的公司解散之诉。 专家指出,随着外商投资规模扩大,类似跨国企业治理纠纷可能增多。本案判决为同类案件树立了标杆:既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既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家族关系可以是创业的起点,但不应替代公司治理的制度规范。涉外商事纠纷的妥善处理——既关乎个案的权利救济——也关乎市场对规则的预期。以证据说话、以法律定分止争,才能让跨境投资者在复杂商业环境中形成稳定信心,也让企业在制度框架内实现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