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修订

券商们终于迎来了久违的执业声誉调整!2022年5月《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发布以来,直到最近3月27日晚,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这是该办法近四年里的首次变动。其实早在2022年,国务院就发了通知要求中证协完善自律约束机制。为了响应这些监管精神,这次修订不仅把行贿这种干扰执法的行为列入违法失信名单,还鼓励大家主动赔钱给投资者。只要通过先行赔付机制把损害减轻或消除了,相关处罚信息就能免于记入执业声誉库。 中证协这次修订主要是为了落实好证监会关于推进先行赔付的要求。以前那些由证监会诚信档案库提供的信息,以后改成会员自己报给协会了。而且还完善了诚信信息的内容,明确规定用贿赂手段干扰监管执法被认定的信息都算违法失信。 这次修订的目的很明确:把这种通过先行赔付有效消除损害的情况豁免记入负面。要是说有什么新变化的话,那就是完善了信息来源和内容。其实早在2022年发布的时候,《办法》就为行业构建市场化的声誉约束机制奠定了基础。不过这次主要是着眼于落实监管要求和总结实践经验。 刘珺宇、姚远还有战术恒这三位也参与了这次的工作。不管怎么说,现在的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办法》运行四年后终于有了调整。 这次修订总共改了三个地方:第一是落实先行赔付工作;第二是完善诚信信息来源;第三是完善诚信信息内容。 过去的《办法》把表彰奖励信息和违法失信信息全部分类记进去了。比如证监会或者国务院其他部门的奖励就属于表彰奖励信息;而证监会的处罚、行业组织的处分、还有被判刑或者贿赂干扰执法的情况都属于违法失信信息。 至于使用这些信息也是有规矩的:会员可以查自己机构和员工的信息;个人可以查自己的信息。但大家不能超出目的去用、泄露或者卖给别人,更不能拿去干非法的事。 总之就是要给大家一个更公平、透明的环境,让诚信经营的人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