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表示,这起悲剧对公众的警示作用显而易见。陈女士当时忙着处理紧急工作,就把4岁女儿小雪交给妹妹照看,可妹妹却全程在泳池边玩手机。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旦接受委托,就得像监护人一样谨慎小心,而妹妹因为疏忽没看住孩子导致出事,肯定得承担赔偿责任。那是因为小雪出事的民宿泳池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我国法律明确要求经营方得配足救生员、贴好警示标识。幸亏这次事故给了大家教训:有些人对监护责任意识很淡薄,“低头族”太多容易造成监护缺失;有些地方像民宿、酒店这类非专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也不过关;家里临时托付时往往没说好谁负责什么,出事容易扯皮。 暑假本来是大家出游的好时候,可最近这起发生在民宿泳池里的儿童溺亡事件实在太让人痛心了。事情是这么回事:陈女士带着妹妹和小雪入住了一家民宿,因为有急事要处理,她就临时委托妹妹看管女儿。没想到妹妹在池边一直玩手机,完全没履行看护的义务,最后导致小雪不幸溺水身亡。 相关专家指出,虽然陈女士和妹妹之间没有正式的书面委托协议,但母亲把孩子交给妹妹照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事实委托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只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了这种委托,就有义务像正式监护人那样小心谨慎。受托的人要是因为疏忽没尽到责任并且造成了损害后果,那就要负侵权责任。 在这次事件中,妹妹“全程看手机”的做法已经构成了明显的过错,她的不作为跟孩子溺亡这个损害结果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她是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另外调查发现那个民宿的游泳池还有不少安全隐患。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游泳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都有明确要求,经营方必须配足救生员、设置清晰的安全标识,并且保证设施符合标准。 目前这家民宿的经营者已经承担了一部分赔偿款,当地的监管部门也介入了调查。专家呼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必须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赶紧消除各种隐患,真正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这起案件反映出了几个社会问题:第一是有些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太薄弱了;第二是公共场所特别是一些非专业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还存在漏洞;第三是家庭内部进行临时托付时往往没说好谁负责什么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认为,虽然我国法律已经搭建起了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框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不少现实难题。特别是在这种非正式照看的场景下,到底谁该负责、注意义务该有什么标准等问题都还需要更清晰的指引。 建议大家以后进行临时托付时一定要明确告知照看要求;最好选择具备照看能力的人员;尽量别把幼儿放在危险的环境里。生命是不能重来的东西啊!这起悲剧不仅是在敲打个别监护人的失职行为;也是在拷问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所以在法律层面上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监护责任的认定规则;更重要的是要让全社会共同来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线:家庭要强化监护意识;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安全标准;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只有形成多方联动的保护机制;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