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让村民服气的“明白人”来定夺

2024年,王某花5万元租下周某的两亩水田想种经济作物。结果等周某夏天回来一看,发现地里全是新填的土,导致板结严重。他让王某翻地整治,可王某虽然照做了,周某还是觉得做得不到位。 案子拖到2025年8月,被诉到了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岩头人民法庭。双方在法庭上为了“复耕到位”争得不可开交,被告觉得地没法种了,原告则说自己已经翻地了。朱琼法官意识到问题出在这个标准太模糊,而且就算请专家鉴定,老百姓也不一定信。 于是她把调解地点搬到了田边。她想找个既懂种地又让村民服气的“明白人”来定夺。在村委会的推荐下,村里有名的种田好手老陈被请来了。朱琼把方案给原被告说了,双方都表示同意。 老陈在地里看了半个小时,直接蹲下来捏土探察。王某和周某都在旁边看着,纷纷点头认同老陈的说法。老陈指出哪里的土填错了要挖掉见原土,哪里填得太深了要透气改良,还报出了干活的费用。 法官一看有了结果,当场就让双方签字:周某先退给王某3万元租金,剩下的2万元让老陈拿去雇人把地恢复好。 这件事是“枫桥经验”的新应用,体现了司法与民间智慧的结合。它告诉我们,只有法律的标准和老百姓心里的那杆秤对上了点,矛盾才能真正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