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监管不能“一刀切”

最近,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给浙江省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为在设立合营企业过程中没按规定申报而实施的违法经营者集中行为开了罚单。调查显示,这两家企业在没有事先跟反垄断执法机构说一声的情况下就合并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矩。虽然评估下来没产生限制竞争的影响,但程序上错了就是错了,必须处理。 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是反垄断法律里的一块拼图,目的是为了不让市场势力太强,保持公平竞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企业合并要是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就必须先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准,没批不能干。 这事儿里的两家企业主动汇报、积极改了错,所以罚得轻了点。不过这也反映出有些公司在懂规矩和执行上还差点意思。最近这几年,随着咱们国家市场经济体系越来越健全,反垄断查得也越来越严,这种违规合并的处罚都变成了常态。 这次处罚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不管你干没干成垄断坏事,规矩不遵守就是不行。从监管部门来看,他们是按《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来办事的,这体现了他们办事更规范、更细致。 在罚钱的时候还考虑到了企业自己报的、改得快这些因素,适当少罚了点钱。这样既讲了法的道理,也暗示了以后要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规矩、内部管好。现在咱们国家正在努力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反垄断在维护公平、让市场主体有活力方面越来越重要。 随着法律不断完善、执法越来越深入,企业自己也得赶紧把法律意识提上来。以后监管部门可能会让审查机制更顺畅一些,做好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管的衔接,形成政府、行业、企业一起管的局面。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底子,讲法治守规矩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前提。这次处理不单单是给个别公司改错了,更是告诉大家:在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上跑的时候,谁都得树立好合规意识、履行法律责任。 随着反垄断体系越来越完善,市场上的主体在创新的同时更得把合规建设当成大事来抓。大家一起营造一个规范又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这样才能给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