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原一把手郑建华,现在因为犯了好几宗大罪被法院判处死缓。事情要说到2003年,他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当书记、董事长。那时候他就利用职权给别人帮忙,拿了别人好处费,总共加起来1.56亿多。后来他还跟别人一起把单位的公款吞了215万元。更离谱的是,2018年上半年,他直接挪用了7亿多块钱借给别人用,到现在还没还上。2015年到2021年这几年里,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或者赚钱,他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让国家利益受了特别大的损失。 这件案子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也很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近把这个一审给判了。法院把他的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还有滥用职权罪都判了数罪并罚。最后定的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还没收了他全部个人财产。 之所以判这么重,主要是因为这个人太贪了。他长期在国有企业里当官,本来应该守规矩管钱的,结果把公权力当成自己捞钱的工具。挪用公款不还直接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好多。这也说明有些国企在管钱和监督上有漏洞。 分析他为什么会这样做,既有他个人的问题——不相信组织纪律和法律,也有监管不到位的客观原因。国有企业权力大资源多,如果没人盯着,很容易滋生腐败。 这次审判是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一个决心表现。法官判的时候考虑了他认罪态度好、有的受贿还没办成还有钱都追回来了等因素。这样的判决既符合法律原则又很公正。 这事儿对以后的国有企业治理和反腐工作是个警示。国家一直在推动国企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想从根本上堵漏洞。以后还要加强监督关键的几个人。 郑建华案敲响了警钟。这不仅仅是惩罚一个人,也是给所有党员干部上的一课。在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候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只有把制度笼子扎紧、监督力量用足才能保护好国有资产。 只有这样才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守护好大家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