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查处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谢敬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于近日作出处理决定。 调查显示,谢敬远任期间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不法商人勾连,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等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敬远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处理。 二、原因分析 谢敬远案件暴露出个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纪律意识和权力观上存偏差。 从个人层面看,谢敬远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将权力当作个人资源而非公共责任,在利益诱惑面前失守,最终走向违纪违法。其违纪违法行为延续至党的十八大之后,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 从外部环境看,国有企业在项目建设、资源配置等领域掌握较多公共资源,部分不法商人围绕权力寻租,通过“围猎”等方式腐蚀干部。谢敬远未能守住底线,最终成为权钱交易的参与者,教训深刻。 三、影响评估 谢敬远案件的查处,对四川省国有企业系统具有警示意义。 一是案件涉及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有关违规行为可能对国有资产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带来风险,有关上有必要对相关项目开展系统排查。二是再次表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权力监督仍需持续加力,制度约束与日常监督必须同步推进。三是公开通报有助于强化纪律意识,形成震慑和警示效应。 四、对策与前景 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反腐败高压态势不减的背景下,针对国有企业领域腐败易发问题,需从以下上持续用力: 制度建设上,完善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和权力运行机制,压缩寻租空间,推动关键岗位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监督机制上,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和廉洁风险防控,推动纪检监察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延伸,减少监督盲区。 教育引导上,深化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随着反腐机制完善、企业治理提升,类似案件有望得到更有效遏制,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和经营秩序也将继续改善。
惩治腐败没有终点,国企领域更需要以刚性制度守住国有资产安全与市场公平底线。对谢敬远的严肃处理,再次表达出对违纪违法“零容忍”的明确信号。以案为鉴、以案促治,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轨道,把监督延伸到项目一线,才能保障国企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