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丢了找不回,赔了折旧费,案件就这么解决了

2025年9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也就是北京市东城法院审理了一桩手机保管纠纷案。周先生捡到了李女士丢失的手机,当时他答应还给人家。后来他把手机放在电动车后备箱,没上锁,想着找时间再还给李女士。谁知道接下来几天周先生回老家了,把车停在地铁站口,手机就这么没了。李女士找了他好多次都没找到人,最后只能报警。警察把周先生找到后,周先生才想起这事,赶紧去拿手机时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李女士把周先生告上法庭,要他赔手机费用、误工费、交通费还有信息损失费。她觉得周先生没好好保管手机,弄丢了就得赔钱。周先生辩解说是忙忘了才没及时归还,要是不是他捡起来,手机可能早就丢了,自己没有主观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先生虽然答应归还,但没把手机放在安全的地方。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得及时通知或者交给公安机关,还要妥善保管。周先生随便把手机放在电动车后备箱不管不顾,导致手机再次丢失,这是有过失的。既然手机丢了找不回,李女士就有权要求赔偿折旧金额。至于误工费和信息损失费这些东西法律上没规定必须赔,所以法院最后调解了一下。 最终周先生给李女士赔了折旧费,案件就这么解决了。这个案子是东徒玉编辑的图片由AI生成的文章内容参考。大家看的时候还是小心甄别一下真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