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给那些暂时遇到麻烦的企业更多活路

哎呀,最近听到个有意思的新闻,最高法针对执行工作出了新规定,主要是给那些暂时遇到麻烦的企业更多活路。记者刘嫚在北京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2月4日在北京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说,不能光想着怎么赶紧查封财产、拍掉了事,得把眼光放长远点。对于那些有发展潜力、只是暂时缺钱的公司,得优先采取“活封活扣”的办法,让他们在法院的监督下还能继续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干活。这样做的好处是保住企业的“造血”功能,帮他们喘口气、缓过来劲儿。比如江苏高院就搞了电子封条这种高科技手段,“活查封”、“活扣押”的措施用得很好,让企业还能正常生产经营。 过去大家都觉得执行就是越快越好,现在大家的想法变了,不光要效率高,还要讲规矩、讲文明。现在的执行不光是为了让债权人拿到钱,还得尽量别影响人家正常做生意,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得顾全。 第一个办法是把“文明执行”放在心里。法院得给企业多留活路,坚持比例原则找到平衡点。比如说有一家企业虽然现在欠钱,但前景还不错,法院就别老想着“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让他们继续生产。比如山东日照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信用修复意见,让那些主动还钱改错的企业重新站起来。 第二个办法是精准分类惩戒和修复信用。遇到经济形势不好或者政策变化导致还款困难的企业,在采取措施的时候得谨慎点,别动不动就把人列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消费。对那些已经入了黑名单但又愿意改正的企业,要赶紧开个绿色通道帮他们恢复名誉和贷款能力。 第三个办法是完善多元处置财产机制。法院多帮忙协调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像引进新投资者这种办法盘活资产。在处置财产的时候可以让企业自己卖东西,或者帮他们找投资人。 第四个办法是内部监督透明化运作。法院得严格规范查封程序,不能超范围或者超过时间查封财物。对于当事人的投诉要及时处理,要是哪个地方有地方保护主义捣乱的案子,就依法交叉到外地去执行。比如广东高院已经交了2批8万多件涉企的终本案件去别的地方交叉审查了。 王富博最后说了句心里话,全国法院以后得听党中央指挥,既要把判决变成真金白银给债权人看,又要给企业当温暖的后盾。咱们既要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又得照顾好企业的实际困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出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