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举证责任转移规则:证据高度指向同一事实但仍难以认定时,由对方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持续多年的海上货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不仅解决了企业间的具体争议,还明确了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分配的裁判规则。2016年8月,某食品公司委托运输的大蒜集装箱因同船危险品起火受损。调查发现,引发火灾的集装箱以"增白剂"名义申报,实际装载的却是危险化学品水合次氯酸钙。食品公司随后起诉承运人、疑似托运人及多家货代公司,索赔200余万元。

证据不在于数量多少,而在于能否形成完整证据链;责任也不在于范围大小,而在于是否与过错、义务和因果关系相匹配。此次判决确立的举证责任转移思路,既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证明难题,也为危险品瞒报等行为划定了明确的责任界限。对企业而言,坚持如实申报、确保单证真实,才是减少纠纷、保障航运安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