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城北商贸园赵先生遇到了一个麻烦事儿。他两年前花268万,通过司法拍卖买下了二楼到五楼8间房的这套房子,折合单价大约是1.2万元/㎡。因为一楼还有两间商铺和杂物间是原来房东的,所以赵先生就把整个二楼到五楼包租给了一家公司,再由公司给别人转租出去。 原本大家相安无事,谁知道前段时间赵先生发现,自家一楼到二楼的楼梯被拆了,只剩下光秃秃的墙角。楼上的租客每天只能踩着木板、绕着垃圾走,连外卖都没法送上去。赵先生特别无奈,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01268万拍下的这套“资产”,竟然因为一纸告示变成了“孤岛”。 事发前,楼下的住户贴出了一个告示,说这个楼梯位于他们名下的面积里,要把它拆了,并且限制20天内整改。赵先生回忆起当时法院执行局的张法官带他实地查看时,明确说过楼梯是公共通道,现在被原房东拿来说成是他们家的私有财产。 赵先生只好连夜找人搭了一个简易木板梯让租客勉强上下楼。他也报了警,派出所也两次出面调解,可两边互不相让:楼下业主拿出购房合同说楼梯分摊给他们了;赵先生则拿出法院笔录证明楼梯是公共的。双方僵持不下,赵先生就给房管局递交了材料等官方认定。 这次纠纷背后其实藏着三个问题:一是拍卖房的权属边界模糊;二是原房东突然断联维权;三是公共区域认定缺依据。 这次事件也给买拍卖房的人提个醒:实地查看并确认好每一处细节;让物业出具证明;合同里写明应急通道的使用权等等。 现在虽然赵先生搭的木板梯已经加固护栏暂解燃眉之急了,但官方的认定还在路上呢。“只要官方一句话是公是私我都接受”,赵先生只希望别再让租客每天踩木板上下楼了,“太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