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考条款”让人觉得学校这么做多半违法了

三亚市教育局证实了这件事,教师因为利用休息时间准备报考别的单位,被学校以违反制度、损害学生利益为由给开除了,这事在网上讨论得挺热闹。现在已经把案子交给劳动仲裁处理,教育局也会一直盯着。这次争议里的“禁考条款”让很多人觉得学校涉嫌违法。2月27日,律师叶儒璋给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HaibaoNewsSw)说了他的看法,觉得学校这么做多半违法了。 叶律师指出,学校要是以“禁考条款”为由把教师开除,这是不合法的。劳动法里有规定,这种条款本来就是无效的,限制员工考其他单位属于侵犯自主择业权。只有两种法定情况能限制择业权:一是服务期内的培训,二是有竞业限制协议。如果老师只是报名考试,没去新单位上班,也没耽误教学,学校把他开除就属于过度管理了。 另外,如果学校在辞退前没有通知工会、也没书面送达通知给员工,这也是违法的。至于家长关心的教学质量问题,叶律师觉得家长要明白权利和责任是分开的。学校要是想留住老师,得靠提高待遇、完善晋升通道和营造好的工作氛围才行,不能只靠限制流动。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叶儒璋还建议民办学校用更合法的方式管理教师流动性。比如可以约定服务期、设置竞业限制并给钱补偿、完善薪酬制度或者建立人才储备机制。这样既能留住人才,又不违法。 这次事件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敲响了警钟。用人单位要知道限制条款不能随便设,辞退员工得有依据和程序;劳动者也要懂法律、知道怎么维权、存好证据。要是有新闻线索可以找海报新闻报料热线010-64004224或者邮箱zhongbobaol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