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有个女司机,她开车送孩子上学的时候出了事故。交警觉得她有酒味,问她有没有喝酒,她打死不认,硬说自己大清早的不可能喝酒。结果呢?测出来是醉驾。事故发生在3月26日早晨7点50分。 临海市兆丰路建设大楼旁边路段,有个叫蒋女士的司机开着车送孩子到临海小学。回来路上碰到杨女士转弯,两车撞一起了。古城交警中队赶去处理时,发现蒋女士车里有酒味,马上让她做酒精测试。她还很肯定地说自己没喝酒,声称自己前一晚在娘家喝了一瓶红酒,晚上11点找了代驾回家。觉得第二天早上起来休息了七八个小时,酒精肯定代谢完了。所以才开车送孩子上学。 其实她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92毫克每100毫升,远超醉驾标准80毫克每100毫升。这下子法律责任肯定得担起来。酒驾跟醉驾听起来只有一字之差,结果却天壤之别。很多人以为只要喝酒开车顶多就是扣点分罚点钱,殊不知从喝酒到醉酒已经是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了。 饮酒驾驶是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血液里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每100毫升但小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时候开车。 醉酒驾驶可是刑事犯罪行为。就是血液里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时候开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醉酒开车的话,构成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一次酒驾: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还有1000到2000元罚款。 第二次酒驾:拘留10天还有1000到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营运车酒驾:拘留15天还有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 根据刑法规定: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就是拘役1到6个月,还要罚钱。 严重一点的是醉酒开车导致别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受损的话,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肇事逃逸或者逆行或者连续冲撞危及他人安全的话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时根据民法典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完钱后有权向醉驾司机追偿;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车辆损失险这些商业保险如果驾驶人有逃逸、无证驾驶、醉驾等法律禁止行为或者保险合同里明确免责条款的话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每个人代谢酒精的速度不一样,隔夜喝酒也可能出现酒驾或醉驾风险。别心存侥幸去开车前一定要确保自己体内没有残留酒精坚守交通安全底线安全文明出行。 这里提到了很多数据:1000元、2000元、3分、3月25日、3月26日、5000元、5分、6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临海市、兆丰路、古城交警中队、台州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等信息需要保留在文章中。 还有需要避免使用四字成语像“天壤之别”之类的话保留原意但是使用更自然的口语表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