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在7月23日,给CBA和B站之间的侵权官司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高院认定B站确实侵权,所以它得把406万元人民币赔给CBA,这大概相当于6000万美元。这406万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补偿性赔偿,另一部分是惩罚性赔偿。补偿性赔偿是为了补偿CBA因为B站未经授权播放近700条比赛录像而受到的损失,而惩罚性赔偿则是因为B站明知故犯,主观恶意明显,所以给了三倍的惩罚。 这个案子的细节还挺复杂的。CBA方面说,B站的运营方上海幻电和宽娱数码,在2019年到2020年赛季期间,没有经过CBA的许可,就把大量的比赛集锦和花絮上传到了B站上。更过分的是,页面上还标注了“独家”、“高清”等字样,这样很容易误导用户以为这些内容是独家的、高清的,让他们产生付费的意愿。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的2017-2018赛季和2018-2019赛季,B站可是拥有官方转播权的,按理说对版权条款应该很清楚了吧?但他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这种主观恶意非常高。所以法院认定他们就是“明知故犯”。 虽然这个案子金额不小,但高院并没有踢皮球。B站上诉的时候说这个案件金额太大了,应该让更高级别的法院来审理才行。不过高院驳回了他们的请求,理由是406万元并没有超过中级人民法院5亿元的管辖上限。法院还认为这个案件也不算“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所以没有必要移交上级法院处理。 关于赔偿计算逻辑方面也有讲究。补偿性赔偿是根据每条侵权视频平均获利来算的,这里用了700条作为计算基数。法院综合考虑了视频播放量、广告插入率、会员付费意愿等因素之后才计算出“合理市场收益”。 至于惩罚性赔偿就比较简单了,大概就是补偿性赔偿的三倍。因为B站之前有过合法转播权却还要侵权,这种故意明显的行为让法院觉得有必要给个教训。 这个案子给整个视频行业都敲响了警钟:哪怕你以前有过转播经验,如果你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话,随时都可能触发高额惩罚。随着体育赛事版权价格越来越高,合法授权才是唯一安全线;任何侥幸心态都可能让你付出惨重代价,就像这次的B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