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的时候要留好告知的证据,遇到拒赔别妥协,得依法维权

2022年8月,黄女士把一款重疾险卖给自己,保额定为50万。她主动把母亲得过乳腺癌、外婆得过肺癌的家族病史告诉了保险经纪人,经纪人没提出异议就正常承保了。2025年1月,黄女士被确诊为肺腺癌,给保险公司提交了50万的理赔申请,结果却遭到拒赔。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她隐瞒了家族肿瘤病史。黄女士不服气,把事情告到了法院。一审的时候她胜诉了,保险公司不甘心又提起上诉。2026年3月16日,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了终审宣判。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必须支付50万的理赔款,还要退还6454元的保费,继续履行合同。这起案件在网上引起了百万人围观。很多网友都留言说:“保险公司别老拿条款卡人,收钱的时候积极得很,理赔的时候却推诿扯皮。”还有人说:“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可不是摆设,法律就是我们的底气。”业内人士也提醒大家:“买保险的时候要留好告知的证据,遇到拒赔别妥协,得依法维权。”在法律层面上,法院指出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事项,没问的就不用主动说。《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话,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要是发生了保险事故就得赔钱。这次判决明确了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遏制了滥用拒赔权的行为。它不仅守护了保险消费市场的公平与诚信,也给所有投保人上了一堂生动的维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