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学习和生成式人工智能这类技术浪潮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社会

在这个数字时代,为了保护人格权,我们得在法律上筑牢一道坚固的防线,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最近,深度学习和生成式人工智能这类技术浪潮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社会。它们可以把特定的人的声音、样貌,甚至行为特征复制和重构出来。网络平台上出现了模仿公众人物声音的AI语音包产品,还有算法驱动的数字人代替真人主播在商业直播中亮相。甚至有些应用程序可以用已故人物的形象和声音进行数字复活。这些技术虽然潜力巨大且有商业价值,但也给传统的人格权保护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人格权是人们享有的基本权利,关乎人的尊严和价值。我国民法典把人格权独立成编,系统构建了法律规范体系。自实施以来,在规制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在这个数字时代,侵权行为从物理空间转移到了虚拟空间。Deepfake技术能生成难以辨认的虚假音视频,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和行为特征也能被算法解析复制,侵权手段更隐蔽了。传统的侵权认定标准和保护机制已经跟不上时代了。面对新挑战,司法实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裁判在逐步确立一些重要原则:比如自然人对自己声音享有的权益可以延伸到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上去;未经许可利用AI制作他人虚拟形象或恶意篡改丑化构成肖像权侵权;对含有他人肖像的视频进行AI换脸可能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等。这些裁判告诉我们:无论技术形式怎么变,只要它损害了具体人格权益就会受到法律规制。司法机关通过个案审理来提炼规则,努力划出清晰的法律红线。核心是确保技术创新尊重并保护人的尊严。强化数字时代的人格权保护需要多方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法律不仅要禁止行为还要明确侵权责任和救济途径给受害人提供维权武器。网络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内容标识义务建立审核机制应对高风险内容技术研发企业应该把伦理考量融入产品设计全过程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广大公众要提高数字素养增强辨识风险能力传播信息时遵守法律道德底线技术进步不能忽视法治守护堤坝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明晰边界审慎平衡各方权益才能引导和保障人工智能技术释放更大创新活力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数字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