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消费能力

近日,成都出台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和消费能力。3月24日,记者了解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成都公积金中心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这一系列政策涉及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次数以及优化首套房认定等内容。 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呢?这次新政策给购房者带来了很大好处。贷款额度方面,成都市把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了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了120万元。对于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和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住房的居民来说,还可以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的优惠。这样一来,购房压力就减轻不少了。 购买车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也有了改变。从4月8日开始,购房者如果在购买新房后一年内购买同一项目内的车位,就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车位费用。每个车位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关于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优化措施也有不少变化。这次政策调整后,符合重大疾病提取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此外还取消了每年两次提取的限制,居民可以在支付医疗费用后一年内申请提取。 对于贷款次数限制和首套房认定方面也有了新变化。这次新政策给购房者更多便利。在政策有效期内,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审核历史使用次数。只要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也有了调整,购房者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为20%,5年以下利率为2.1%,5年以上利率为2.6%。 记者黄雪松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记者史童对此次发布的新政策进行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