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废矿物油监管链条长、风险点多,任何环节疏漏都可能埋下环境隐患。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若产生端混放、暂存不规范,或在转移端缺少单据、去向不明,容易出现非法收集、私自倾倒、流入非正规渠道等问题,不仅污染土壤和水体,也带来安全与公共卫生风险。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上升、维修保养需求增加,加之部分企业环保管理基础薄弱,废矿物油规范处置压力持续存在。 原因——一是部分经营主体对危废属性认识不足,将废矿物油按一般固废管理,甚至抱有“当废机油处理”的侥幸心理;二是部分单位内部制度不完善,台账不全、责任人不到位、暂存设施不达标;三是个别收集环节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收集等违规空间,利益链条更隐蔽;四是跨区域流转信息不对称,过去依赖人工和纸质管理,容易出现信息断点和监管盲区。 影响——监管不到位将直接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企业合规经营秩序。一上,非法处置往往造成长期、隐蔽性污染,治理成本高、修复周期长;另一方面,正规处置渠道被挤压,合规企业的成本投入难以体现,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一旦发生环境事件,还会对地方营商环境和公众信任造成冲击。 对策——近期,上犹县与全南县以“排查+培训+制度落地”同步推进,强化全链条闭环管理。上犹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县近百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核验经营许可资质,检查废矿物油暂存场所是否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扩散等要求,并对产生、暂存、转移各环节逐项核对,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现场执法与指导同步推进联单制度:对依法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工业企业和对应的维修企业,要求使用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实现转移全过程线上留痕;对规模较小的维修主体,强调向具备收集资质的单位索取简易三联单,落实“一车一单、一单一档”,以凭证闭合流向。 全南县将监管延伸至水电站、码头、加油站等废矿物油产生和使用较集中的单位,组织69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专项排查整治暨业务培训,围绕废矿物油界定、转移报批、联单制度、应急预案等要求逐项讲解,继续压实主体责任。培训明确专人管理、专区存放、依法委托持证单位处置等要求,并强调将通过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依法严查非法倾倒、流失等行为,形成震慑。 在制度建设上,两地推动“数据跑”替代“人跑”。电子联单以信息化方式记录产生、转移、接收、处置各关键节点,便于监管部门实时核查和追溯;简易三联单则用必要信息固化责任链条,减少“口头交接”“无据可查”。同时,监管重心进一步前移至收集经营许可单位,对无证经营、超范围收集、虚假联单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力求在源头和通道端同步堵漏洞、断链条。 前景——从单点整治转向跨县协同,是提升危险废物治理能力的重要一步。下一阶段,上犹与全南将推动检查数据共享、联合执法常态化,探索建设跨县域废矿物油信息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实现“产生有记录、转移有凭证、处置有监控”。随着联单制度覆盖面扩大、收集处置市场更规范、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格局逐步形成,废矿物油非法流转空间将持续收窄,区域生态环境风险有望实现可控、可查、可追责。
保护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以制度创新和科技支撑为抓手,构建安全、规范、科学的废矿物油管理体系,既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保障。期待各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完善长效机制,为区域乃至全国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