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2日电 2004年开始施行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最近因为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所以打算重新修订了。记者谢雁冰和张素去了解情况。这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是要把监管对象延伸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那边,给他们规定准入条件和出资义务,还要严厉打击违规关联交易、抽逃出资这些坏毛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解释说,现在股东或者老板侵害银行或者存款人权益的事情不少见,而且以前处罚的数额太低,法律没多大震慑力。草案里新增了责令转让资产、补充资本、转移实际控制权这些措施,想帮监管部门及时化解风险。另外,一旦发生风险,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银行采取整顿、重组、接管甚至撤销这些手段。 这次修改还打算给消费者多一点保护。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监督银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还要指导设立消费纠纷调解组织。禁止虚假宣传和违规收费这类行为,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这部法律还规定了域外适用效力,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金额也提高了。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草案补充完善了法律责任的内容。